英埃共管蘇丹
英埃共管蘇丹
英埃共管蘇丹簡稱英埃蘇丹(英語:Anglo-Egyptian Sudan),是1899年至1956年間,埃及和英國共同管治蘇丹的時期,“共管”,實際上是英國單獨管理。
英埃蘇丹
1820年,鄂圖曼帝國的埃及總督穆罕默德·阿里入侵併征服了蘇丹北部。這個地區打從上古的法老統治期間便與埃及在許多方面有相當大的關係,也曾經多次被埃及統治。由於穆罕默德·阿里試圖要對外擴張勢力、將鄂圖曼帝國取代,因此將蘇丹視為一個相當有價值的新領地。在他本人及繼承者統治期間,埃及與蘇丹成為一個單一政治實體,其後所有王朝的統治者都致力於維護這個“尼羅河谷的聯合”。此政策在穆罕默德·阿里的孫子伊斯梅爾帕夏在位期間,更被進一步強化。
當蘇伊士運河在1869年開通后,埃及和蘇丹在戰略及經濟上的重要性逐漸增加,引起列強的興趣,尤其是英國。十年後的1879年,大量的外國貸款成為列強逼迫伊斯梅爾帕夏退位的借口,由他的兒子陶菲克帕夏取而代之。此舉激怒本來就對外國政府及商人很不滿的民族主義者;這股情緒隨著特費克的貪腐和無能逐漸升溫,最終爆發了阿拉比革命。眼看著情勢岌岌可危,特費克遂求助於英國。1882年,在他的請求下,英國發兵轟炸亞歷山卓、埃蘇兩地的主要港口,並隨後入侵之,又推翻艾哈邁德·阿拉比在開羅所領導的政權,再進而佔領埃及和蘇丹全境。之後雖然特費克得以重新掌權,然而英國也從此控制了埃及和蘇丹的事。
英國和蘇丹共管蘇丹總督旗幟
英國和埃及共管蘇丹旗幟
1899年1月19日,英國和埃及在開羅簽訂了《英埃共管蘇丹協定》,規定在北緯22度以南的地區,成立英埃共管政府,埃及在名義上是一個共管者,但實際上共管只是英國在蘇丹建立殖民統治的一個形式而巳。
成立“英埃蘇丹”后,英國殖民者對蘇丹採取了殘暴的政治壓迫和經濟掠奪。根據1899年1月《英埃共管蘇丹協定》的規定,在蘇丹首都喀土穆設立了總督府,將“蘇丹最高軍事與民政統治權將交給一位稱為蘇丹總督的官員,此官員由赫迪夫根據英國女王陛下政府之推薦下令任命,赫迪夫(埃及最高統治者的稱號,國君之意。后改稱素丹)須經英國女王陛下政府同意始得下令撤換;總督擁有頒布和廢除法令的權力;總督為妥善治理蘇丹,依法管理國內各地軍事民政,握有生殺予奪的大權”。
蘇丹淪為英埃共管的殖民地,埃及不僅負擔了征服蘇丹戰爭費用的三分之二,而且長期負擔管理蘇丹的絕大部分行政費用,蘇丹則成為英國的棉花供應地和工業品市場。英國統治蘇丹嚴重危害了蘇丹的民族利益,也加重了埃及人民的負擔。由於英國和埃及的矛盾鬥爭,1924年英國單方面廢除了與埃及的“共管”協議,但1936年英國又重新恢復了兩國對蘇丹的“共管”。
為了達到長期控制蘇丹的目的,英國殖民者施行分而治之的伎倆,宣布南方為“封閉區”,禁止南方人離境和北方人進入,並在南方推行基督教和英語,擴大與北方居民的差別。這種殖民政策為以後的南北糾紛埋下了禍根。
二戰後殖民體系逐漸崩潰,在蘇丹人民爭取民族獨立的反抗鬥爭的浪潮中,1951年埃及廢除“共管”協定,承認蘇丹人民有自治權利。1952年納賽爾領導的七月革命成功后,埃及改變了傳統的對蘇丹政策,大力支持蘇丹獨立。在埃及的推動下,1953 年2 月12日英國被迫與埃及簽訂有關蘇丹的協定。規定在三年的過渡時期內蘇丹可建立議會和民族政府,同年蘇丹成立自治政府,1955年11月英埃軍隊共同撤出蘇丹。
1956年1月1日蘇丹宣布獨立,成立共和國,終於結束了殖民統治的歷史,走上了民族獨立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