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

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

根據《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認定暫行辦法》(教技〔2018〕7號)和《關於開展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教技廳函〔2018〕88號)的有關要求,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自主申報,在組織進行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審的基礎上,經研究,教育部擬認定依託清華大學等22個中央所屬高校的基地、首都師範大學等25個地方高校的基地為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

目錄

正文


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擬認定名單
中央所屬高校
序號申請單位
1清華大學
2北京化工大學
3北京理工大學
4天津大學
5大連理工大學
6東北大學
7上海交通大學
8東南大學
9江南大學
10南京理工大學
11浙江大學
12山東大學
13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14華中農業大學
15湖南大學
16中山大學
17華南理工大學
18四川大學
19西南交通大學
20西安交通大學
21西北工業大學
22長安大學
註:按照教育部對外公布的高校順序排序
地方高校
序號申請單位地區
1首都師範大學北京
2天津理工大學天津
3河北工業大學河北
4山西大學山西
5吉林農業大學吉林
6東北農業大學黑龍江
7上海理工大學上海
8蘇州大學江蘇
9江蘇大學江蘇
10浙江工業大學浙江
11安徽工業大學安徽
12福州大學福建
13南昌大學江西
14山東理工大學山東
15山東科技大學山東
16河南科技大學河南
17武漢科技大學湖北
18華南農業大學廣東
19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廣西
20重慶理工大學重慶
21四川輕化工大學四川
22貴州醫科大學貴州
23昆明理工大學雲南
24西北大學陝西
25新疆大學新疆
註:按照高校所在行政區域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