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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色血案

1959年奧托·普雷明格執導電影

電影劇情

徠描述一名陸軍中尉在極度憤恨之餘槍殺了強姦他妻子的酒館老闆,而一位小鎮律師則成功地為他辯護此案。一樁神秘的兇殺案,身為律師的貝克要如何抽絲剝繭,找出真正的兇手呢?律師貝克正在追查一樁兇殺案,當事人梅森中尉和他那自稱被死者強暴的太太對真相有所隱瞞,死者邦尼和他們夫妻倆到底有何秘密?貝克能查到線索,找出事實的真相嗎?

劇情簡介


比格勒,十年前是密歇根州的地方檢察官,因遭人排擠而改行做了一名業績平平的律師。他的收入甚至不足以及時支付助理的工資和更換一台舊打字機,但這並不妨礙他對釣魚和爵士樂的喜愛。他有一位嗜酒並經常賒酒的臨時助手麥卡錫老頭,兩人有著相似的轉行經歷和窘迫處境。
一天徠,舉止放浪的勞拉女士來找比格勒求助,因為她丈夫、陸軍中尉曼尼昂在雷灣旅店“平靜地”連開五槍殺死了旅店老闆奎爾。未收分文律師費的比格勒爽快接手了這起“事實清楚”的案件。
經過比格勒的策略性誘導,曼尼昂辯稱當妻子勞拉向他訴說被奎爾毆打、強暴的遭遇后,他“氣瘋了”才將奎爾殺死,殺人後回到房車內才恢復清醒並向警方自首。勞拉也向警方證實了案發當晚她被奎爾毆打強暴、曼尼昂知道后情緒激動的說法。但勞拉體表雖有傷痕,體內卻沒有檢出精液,她聲稱遭奎爾強姦時被扯掉的一條內褲也毫無蹤跡。
這是一場對殺人事實沒有任何爭議的案件。雖然密歇根州法院在1886年曾有一起因“無法控制的衝動”判無罪的先例,但本案能否適用該先例還有很大疑問。一般的辯護律師往往會選擇辯訴交易爭取從輕量刑,可比格勒卻不按常理出牌,決意無罪辯護,與昔日檢察同僚羅德威克以及特意趕來助陣的州檢察總長助理丹瑟展開一場激烈交鋒
劇照
劇照

職員表


總導演奧托·普雷明格
製作人奧托·普雷明格
副導演David Silver、Hal W. Polaire、Ray Taylor Jr.
編劇Wendell Mayes、John D. Voelker

演員表


角色名演員名配音備註
保羅·比格勒詹姆斯·斯圖爾特
Asst. State Atty. Gen. Claude Dancer喬治·斯科特
勞拉·曼尼昂麗·萊米克
弗雷德里克·曼尼昂本·戈扎那
Parnell Emmett McCarthy阿瑟·奧康納
Maida Rutledge伊芙·阿登
Mary Pilant凱絲琳·格蘭特

角色介紹


  • 保羅·比格勒

    保羅·比格勒

    演員詹姆斯·斯圖爾特

    十年前是密歇根州的地方檢察官,因遭人排擠而改行做了一名業績平平的律師。他的收入甚至不足以及時支付助理的工資和更換一台舊打字機,但這並不妨礙他對釣魚和爵士樂的喜愛。一天,舉止放浪的勞拉女士來找比格勒求助,因為她丈夫曼尼昂在雷灣旅店殺死了旅店老闆奎爾,比格勒爽快接手了這起“事實清楚”的案件。

  • 勞拉·曼尼昂

    勞拉·曼尼昂

    演員麗·萊米克

    來找比格勒求助的女人,因為她丈夫曼尼昂在雷灣旅店殺死了旅店老闆奎爾。比格勒接手案件后,經過策略性誘導,勞拉向警方證實了案發當晚她被奎爾毆打強暴、曼尼昂知道后情緒激動的說法。但勞拉體表雖有傷痕,體內卻沒有檢出精液,她聲稱遭奎爾強姦時被扯掉的一條內褲也毫無蹤跡。

  • 弗雷德里克·曼尼昂

    弗雷德里克·曼尼昂

    演員本·戈扎那

    陸軍中尉,在雷灣旅店“平靜地”連開五槍殺死了旅店老闆奎爾。比格勒接手案件后,經過策略性誘導,曼尼昂辯稱當妻子勞拉向他訴說被奎爾毆打、強暴的遭遇后,他“氣瘋了”才將奎爾殺死,殺人後回到房車內才恢復清醒並向警方自首。

獲得榮譽


時間獎項名稱具體獎項提名/獲獎提名/獲獎方
1959年第24屆威尼斯電影節沃爾皮杯-最佳男演員獲獎詹姆斯·斯圖爾特
金獅獎提名《桃色血案》
1960年第13屆英國電影和電視藝術學院獎電影獎-最佳外國男演員詹姆斯·斯圖爾特
電影獎-最有前途電影新人Joseph N. Welch
電影獎-最佳影片《桃色血案》
第17屆美國電影電視金球獎電影類-劇情類最佳女主角麗·萊米克
電影類-劇情類最佳影片《桃色血案》
電影類-最佳導演奧托·普雷明格
電影類-最佳男配角Joseph N. Welch
第32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影片《桃色血案》
最佳男主角詹姆斯·斯圖爾特
最佳男配角阿瑟·奧康納
喬治·C·斯科特
最佳改編劇本Wendell Mayes
最佳攝影(黑白)Sam Leavitt
最佳電影剪輯Louis R. Loeffler

播出信息


製作發行

製作公司
Carlyle Productions(美國)
發行公司
哥倫比亞電影公司(美國)
美國廣播公司(美國)
RCA/Columbia Pictures Home Video(美國)

上映日期

國家/地區上映/發行日期(細節)
美國1959年7月1日
1959年7月2日(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紐約州紐約市)
義大利1959年9月3日(威尼斯電影節)
西德1959年9月22日
瑞典1959年9月26日
奧地利1959年9月
英國1959年10月1日
義大利1959年10月2日(都靈首映禮)
1959年10月3日
日本1959年11月3日
芬蘭1959年12月18日
丹麥1960年1月12日
葡萄牙1960年1月13日
阿根廷1960年3月31日
西班牙1961年6月19日(馬德里)
土耳其1962年3月14日
希臘2001年8月20日(DVD首映)
英國2005年4月15日(重新發行)
美國2014年1月12日(紐約猶太電影節)
法國2014年8月6日(重新發行還原版本)

作品評價


雖然有些橋段讓人摸不著頭腦,但這部電影依然完美展現了一個律師在處理真實案件時的畫面。該片呈現出的審判場景的真實性不亞於任何一部影片——這是對一場審判而不是一起謀殺的剖析。影片免不了一些陳詞濫調,比如鄉村律師與城市滑頭的對比、那位醉醺醺卻睿智的夥伴、最後時刻的證人,以及一些意想不到的情節。但是影片十分成功,特別是在表現冗長的法庭審判方面(法庭審判佔了影片三分之二的時間),是最真實描寫法律程序的影片之一。(《民主的進程 影響美國法律的十宗最》評)
影片講述的故事仍留有許多懸念,但最重要的是,它提醒人們,“法庭辯論是揭示真相的最好渠道”的神話、麥卡錫老頭對陪審團制度的長篇讚譽、比格勒對“善惡有報、人人難逃”的執著信念,不一定都能成為現實。一群專業素養極高的法律人,為了各自所追求的公正,在法庭內外“衝動”地展示了出眾的才華,但最終的裁判未必是正義的伸張。究其原因,是案情疑難複雜,還是法律模糊不清?是辯方技藝高超,還是控方指控失職?是程序設計的先天不足,還是實踐操作的“合理誤差”?面對這一系列令人迷茫的問題,還是讓觀眾懷著一顆對法律的敬畏之心,在電影與現實中慢慢地思索吧。(《檢察日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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