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熾

張熾

張 熾(1898~1933)乳名炳南,字子昌,曾用名昌明,化名章阿昌、張其昌。6月4日出生於雲南省路南縣堡子村一個藥商家庭。幼時受父母熏陶教育,養成正義、不畏強暴性格。辛亥革命后在高小讀書,1919年2月考入昆明省立第一中學,1924年9月考入北京民國大學政治經濟系。1924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個人生平


運動領袖

1925年5月30日,上海發生“五卅慘案”,張熾積極參加支援上海同胞的各種活動,於7月18日在《京報》倡議:將報考新生的報名費除必用外全數匯滬,救濟罷工同胞。1925年6月,張熾被中共北方區委派來大連巡視工作,兩周后返京。1926年,張熾再次接受中共北方區委的派遣,於5月25日抵連,以特派員的身份幫助大連開展黨的工作,擔任宣傳委員。

主編日光

1926年7月,中共北方區委為加強對大連工人運動的領導,派鄧鶴皋來大連任地委書記。不久,張熾被派往廣州,在國民革命軍第三軍政治部工作,任政治訓練班政治教官。1927年春,被組織派遣隨王德山到昆明,組建雲南省臨委,負責宣傳工作,並主編《日光》周刊。其間以中學教員的身份從事革命工作。

戰鬥與考驗

1927年蔣介石發動“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后,雲南地方反動當局於5月11日開始對共產黨員進行大逮捕,張熾被通緝,被組織調離,經漢口於7月27日到達南昌,任國民革命軍第三軍政治部科長。張熾到任后未正式辦公,8月1日“南昌起義”爆發,隨即參加了南昌起義部隊,在葉挺部隊任軍需主任。8月5日,他隨起義部隊南下。同年10月,起義部隊在廣東潮汕地區遭敵圍攻失敗,他和一些同志潛入香港,不久與組織取得了聯繫,10月下旬被派往上海,分配到黨中央秘書處工作。1929年5月他參加中央第二期訓練班學習,7月學習結業后擔任黨中央巡視員,為革命事業奔波於南京、北平(今北京)、瀋陽、營口、南昌、武漢等地。
1930年7月,張熾在上海魯班路發動工人罷工時被敵人逮捕。在敵人的嚴刑拷打下,始終沒有承認自己是共產黨員,也未暴露組織秘密。1931年2月,敵人以“同情共產黨赤色分子”的罪名,判處他5年徒刑,關押在上海槽河監獄。后因該監獄因犯人多容納不下,他被押解南京中央軍人監獄。

光榮就義


1932年冬,經過黨組織和家人的努力營救,有關當局已初步答應張熾保外就醫。就在此時,曾與張熾有聯繫的互濟會被破壞。由於叛徒供出張熾等人與互濟會的聯繫,張熾再次被提審。敵人使盡酷刑,繼而又使用收買手段,都沒能使他屈服。最後被判處死刑。1933年4月1日,在雨花台英勇就義,時年35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黨和政府在南京雨花台建立革命烈士紀念館,館中展有張熾烈士的事迹。1998年8月,中共大連市委、大連市人民政府在大連英雄紀念公園為張熾建立塑像,彰表他為爭取民族解放英勇戰鬥的革命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