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山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山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以下簡稱省糧食和儲備局)是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部門管理機構,為副廳級,2018年10月31日掛牌成立。

現任山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正廳級):王偉華。

主要職責


省糧食和儲備局貫徹黨中央關於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加強黨對糧食和物資儲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糧食(含食用油,下同)和物資儲備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開展糧食和物資儲備戰略性問題研究,參與擬訂全省糧食流通、糧食儲備、物資儲備等方面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
(二)研究提出全省戰略物資儲備規劃、全省儲備品種目錄的建議。按照許可權組織實施全省各類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劃和指令。提出糧食流通產業發展的建議,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
(三)管理全省糧食、棉花等重要物資、商品儲備,負責省級儲備糧棉行政管理。負責糧食宏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考核。
(四)指導全省糧棉儲備體系建設,選定省級儲備糧承儲企業。提出省級儲備糧棉的規模、總體布局、動用建議和收購、銷售、儲存、輪換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省級儲備糧棉管理責任,對設區的市以及以下地方儲備糧進行監管。
山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山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五)負責全省儲備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管理。擬訂全省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省級投資項目。
(六)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對全省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全省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七)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負責糧食流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省級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負責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監測制度以及技術規範。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統計工作。
(八)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職責。保障城鄉居民、災區以及缺糧地區的糧食供應。負責軍糧供應管理工作。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山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山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全省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1、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加強地方儲備,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推動形成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
2、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增強儲備在保障國家安全、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3、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著力加強安全生產,根據全省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以及動用指令,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輪換,確保地方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職責分工


省應急廳負責提出省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製省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省糧食和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省糧食和儲備局根據省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按照許可權組織實施省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照程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值班、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人事處。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製、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省糧食和物資儲備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負責組織擬訂全省糧食流通、糧食儲備、物資儲備等方面的政策。負責組織開展糧食和物資儲備重大問題研究。負責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落實情況考核的日常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製系統內權責清單。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審批和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工作。
(四)糧食儲備處。負責研究提出全省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地方儲備糧的規模、總體布局以及吞吐調節計劃建議。負責研究提出省級儲備糧收購、銷售、進出口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劃。負責指導協調政策性糧食購銷和下級儲備糧管理,擬訂全省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負責軍糧供應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統計工作,承擔全省糧食流通統計工作。
(五)物資儲備處。負責研究提出健全戰略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議。負責研究提出省級儲備棉花收購、銷售、進出口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輪換計劃。按照許可權組織實施全省各類戰略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負責省級生活類救災物資和重要消費品(食糖等)的儲備管理工作。承辦中央下達的救災物資、省下達的救災物資的管理工作。承擔棉花市場監測預警和物資儲備統計工作。
(六)倉儲與產業處。負責組織實施全省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指導糧食流通行業、物資儲備倉儲管理和農戶科學儲糧工作。負責省級儲備糧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糧食質量標準、監測制度、技術規範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承擔所屬物資儲備單位安全儲存和安全生產的監管,承擔糧食流通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擬訂糧食產業發展規劃,指導糧食加工業發展。指導糧食流通、物資儲備科技進步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工作。
(七)規劃財務處(掛省糧食結算中心牌子)。負責組織編製全省糧食流通行業和物資儲備發展規劃。負責組織編製全省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負責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財政性資金投資方向、規模以及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組織有關項目的資金申請等工作。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省級儲備糧等物資費用補貼、專項資金、政策性財務掛賬管理。協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糧食風險資金的使用。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八)監督檢查處。負責擬訂糧食和物資儲備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檢查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和政策執行情況。對省級事權糧棉政策執行和省級儲備糧棉管理情況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健全完善儲備責任追究機制,依法組織對重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組織指導糧食購銷活動的監督檢查。承擔全省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局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人事編製


省糧食和儲備局行政編製62名(含專職黨務工作人員)。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處級領導職數11名(含總工程師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15名(含機關紀委書記1名)。
省糧食和儲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會同中共山東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山東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8年12月20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山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正廳級):王偉華
山東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副局長(副廳級):李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