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級行文
非正常的行文方式
越級行文是僅限於上行文,即下級宣傳機關越過直接上級向更高一級機關直至中央機關的行文。一般行文均應採取逐級行文的方式,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可以越級行文。
目錄
是行文方式之一,也是一種非正常的行文方式,沒有特殊情況,一般不能輕易採用。那麼,在什麼特殊情況下才能進行“越級行文”呢?
一、遇有特殊重大緊急情況,如戰爭、自然災害等,如逐級上報,可能會延誤時機,造成重大損失時;
二、經多次請示直接上級,長期未得到解決的重大問題;
三、上級領導或領導機關交辦,並指定越級直接上報的事項;
四、對直接上級機關或領導進行檢舉、控告;
五、直接上下級機關有爭議,而無法解決的重大問題;
六、詢問、聯繫無需經過直接上級機關的一些工作問題等。
七、在市場經濟的今天,為使文件精神儘快與群眾見面,以便更好的貫徹執行,採用電視、電腦、電話、廣播、報刊等方式行文。
要點:一般不得越級行文,特殊情況需要越級行文的,應當同時抄送被越過的機關。
所謂特殊情況指:(一)多次請示直接上級而得不到解決,下級機關又認為非解決不可的事項;(二)回復更高一級上級機關的詢問或彙報更高一級上級機關直接交辦的事項;(三)情況非常緊急,按正常逐級行文方式就會貽誤時機造成重大事故或更大損失;(四)控告、揭發直接上級。除第四種情況外,在越級行文的同時要把文件抄報被越過的上級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