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湖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湖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口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湖口縣委、湖口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口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保留湖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湖口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將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的職責划入。
(二)將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的職責划入。
(三)將地方金融發展改革有關職責、企業上市工作職責划入。
(四)取消己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湖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湖口縣政府大樓 |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為:
(一)辦理中央、國務院及其各部門,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門,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門和縣委公文的呈(傳)閱,提出貫徹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二)研究審核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墾場請示縣政府的問題,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三)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縣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后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墾場對上級文件、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處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大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八)負責與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各級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九)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協助和參與領導決策。
(十)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保密和檔案工作。
(十一)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和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有關方面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應急工作。
(十三)負責縣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規範性文件審查備案、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資源權屬糾紛調處等有關法制方面工作。
(十四)根據外事僑務有關政策和上級外事、僑務部門的工作安排,負責好涉外旅遊團隊的接待,外事、僑務政策的落實等工作。
(十五)認真貫徹執行《人民防空法》,加強人防工程建設和管理。
(十六)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七)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設6個職能科(室):
人民防空辦公室(掛民防局牌子,正科級),外事僑務辦公室(副科級)、經濟研究室(副科級)、督查室(副科級),秘書科、金融辦公室。
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為縣政府辦公室掛牌機構)。
工會按章程設立。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製19名(縣政府縣長、副縣長編製單列)。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其他科級職數:正科級2名(人防辦、法制辦主任各1名)、副科級6名(外僑辦、經研室、督查室主任各1名,法制辦、人防辦、應急辦副主任各1名)。
股級職數5名:外僑辦、經研室、督查室副主任各1名,秘書科科長、金融辦主任各1名。
湖口縣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辦公室、湖口縣縣誌辦公室、湖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均為副科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