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局

行政機構

鄉村振興局是由省級扶貧辦調整重組而來,明確為省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不過也有個別例外:比如,江蘇省鄉村振興局規格為副廳級)規格,並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統一領導、管理。

發展歷程


進入2021年5月以來,至少已有湖南、吉林、廣東、廣西、遼寧、寧夏、陝西、山西、貴州、甘肅、青海、江西、雲南、內蒙古、海南、天津、安徽、河南、四川、西藏、重慶、河北、新疆等29省份省級鄉村振興局相繼掛牌。

發展方向


除了各省份省級鄉村振興局相繼掛牌外,地(州、市)、縣(市、區)、鄉(鎮)、村級別的鄉村振興機構也已逐步成立。

機構規格


國家:國家鄉村振興局
各省:省級鄉村振興局,多個省明確為省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規格,並由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統一領導、管理。不過也有個別例外:比如,江蘇省鄉村振興局規格為副廳級。

機構由來


2021年2月25日,北京市朝陽區太陽宮北街1號,“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牌子永久性摘下,“國家鄉村振興局”的牌子正式掛上。多個省份的省級鄉村振興局由省級扶貧辦調整重組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