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免稅

減稅免稅

減稅免稅是指根據稅法和政策規定,對某些納稅人或課稅對象的照顧或鼓勵措施。是稅收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稅制統一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體現。減稅是對應徵稅款減征其一部分,屬於針對某些納稅人的特殊情況給予減輕稅負的優惠規定;免稅是對應繳稅款全部予以免征,屬於對某些納稅人的特殊情況給予免除稅負的一種優惠規定。

構成要素


減稅是對應納稅額少征一部分稅款;免稅是對應納稅額全部免征。減稅免稅是對某些納稅人和徵稅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措施。減稅免稅的類型有:一次性減稅免稅、一定期限的減稅免稅、困難照顧型減稅免稅、扶持發展型減稅免稅等。
把減稅免稅作為稅制構成要素之一,是因為國家的稅收制度是根據一般情況制定的,具有普遍性,不能照顧不同地區、部門、單位的特殊情況。設置減稅免稅,可以把稅收的嚴肅性和必要的靈活性結合起來,體現因地制宜和因事制宜的原則,更好地貫徹稅收政策。
減免稅有直接關係的還有起征點和免征額兩個要素。其中,起征點是指開始計徵稅款的界限。課稅對象數額沒達到起征點的不徵稅,達到起征點的就全部數額徵稅。免征額是指在課稅對象全部數額中免予徵稅的數額。它是按照一定標準從課稅對象全部數額中預先扣除的數額,免征額部分不徵稅,只對超過免征額部分徵稅。起征點和免征額具有不同的作用。起征點的設置前提主要是納稅人的納稅能力,是對納稅能力小的納稅人給予的照顧。免征額的設置雖然也有照顧納稅能力弱者的意思,但其他因素卻是考慮的關鍵因素,如個人所得稅的贍養老人稅前扣除免征額、子女教育費用稅前扣除免征額等,考慮的一是社會效應,一是公平原則。

主要形式


稅基式減免

即通過直接縮小計稅依據的方式來實現的減稅免稅。具體包括起征點、免征額等等;其中起征點是稅法規定的徵稅對象開始徵稅的數額起點。徵稅對象數額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徵稅,達到或超過起征點的。就其全部數額徵稅。免征額是稅法規定的徵稅對象全部數額中免與徵稅的數額。

稅率式減免

即通過直接減低稅率的方式來實現減稅免稅;

稅額式減免

即通過直接減少應納稅額的方式來實現的減稅免稅;具體包括全部免征、減半徵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