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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天津市政府直屬機構,主要職能是:依法確認各類經營者的主體資格,監督管理或參與監督管理各類市場,依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保護公平競爭,查處經濟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經營,保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樓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主管全市工商企業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工作,核發有關證照,依法確認其企業法人資格或合法經營地位,並對其登記註冊事項依法監督管理。
三、組織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活動,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行為和其他市場交易違法違章案件;依法或經市政府授權,組織開展全市性的市場監督與行政執法活動。
四、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查處市場經營活動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
五、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和監督。
六、依法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規範其經營行為;承擔市個體私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認定著名商標,推薦馳名商標;監督管理商標的印製和使用。
八、監督管理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中的違法違章行為。
九、組織實施對經濟合同的行政監管,查處利用合同進行的違法行為。
十、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參與監管拍賣行為。
十一、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十二、統一領導和管理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分局;指導市消費者協會、市個體勞動者協會、市私營企業協會、市廣告協會、市工商行政管理學會等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設16個職能處室
辦公室
負責全局政務的綜合協調和重大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綜合性文件的起草;承擔綜合性調研任務,組織、協調、推動系統的調研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議案、提案的辦理;負責市局機關及系統的文秘、檔案、信息、信訪、接待、保密、安全保衛、綜合統計等工作。
幹部人事處
研究擬定隊伍建設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負責幹部人事、工資福利、機構編製的管理工作;負責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負責處級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系統智力引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系統評選表彰及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負責制訂離退休人員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市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系統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
宣教處
負責貴局機關黨群工作、局黨組日常事務工作,指導分局的黨群工作;負責系統內部的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系統思想政治教育和宣傳工作;負責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制定系統基層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財務審計處
負責系統的財務管理工作,編製系統財務經費預算、決算,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分局、市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活動,組織開展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系統的國有資產及基建、房改、裝備的管理工作;負責市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基建、房改、裝備等行政事務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
法制處
承擔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草擬、修改、廢止工作;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及規範性文件(草案)的論證工作;負責本局(含分局)規範性文件的審核及備案;負責行政處罰案件核審和聽證,承擔或參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檢查和聽證工作;負責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的宣傳培訓工作。
監察室
全系統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行風督察工作。
企業註冊處
研究擬定內資企業登記註冊的規章制度及措施、辦法;負責全市內資企業、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私營有限公司和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的登記註冊工作;負責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名稱核准管理工作;指導各分局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註冊管理工作。
外資處
研究擬定外資企業登記註冊的規章制度及措施、辦法;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和在津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企業及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登記註冊工作;負責外資企業的名稱核准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企業和在津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企業、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的年檢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查處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依法保護外資企業的合法權益;指導各分局外資企業的註冊、監督管理工作。
企管處
研究擬定內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負責全市內資企業、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私營有限公司和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經濟組織的年檢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查處違反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依法保護內資企業的合法權益;組織、指導對個體工商戶的監督管理。
市場(合同)處
研究擬定有關市場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和市場交易規則;規範各類市場的經營秩序,對市場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查處市場一般違章違法行為;組織市場執法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對經紀人主體資格及經紀人、經紀機構及其他有關中介服務機構經營行為的規範管理;負責對商品展銷會的登記和監督管理。研究擬訂合同監督管理規章制度,依法監督檢查各類合同的簽訂、履行;負責企業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監督管理拍賣企業及拍賣活動;查處利用合同進行的違法行為;監督管理、規範格式合同條款,監製推行合同示範文本,辦理合同鑒證和資信調查,調解合司爭議;組織推動重合同、守信譽活動。
公平交易處
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依法查處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掃黃”、“打非”、“禁毒”、“反假幣”等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協調本系統查處經濟違法違章案件工作。
消保處
研究擬定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章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受理、移送消費者投訴和對經濟違法行為的舉報;調解處理消費者權益爭議;組織查處商品消費和服務領域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案件;組織查處經銷摻假及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組織、指導全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和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的工作。
商標處
負責全市商標使用、印製的監督管理;指導企業商標工作;負責著名商標的認定、管理和馳書商標的推薦、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商標代理機構和商標評估機構的工作;依法組織查處假冒商標和商標侵權案件。
廣告處
負責全市廣告經營主體資格的審批發證、廣告發布登記及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研究擬定本市廣告業發展方針、政策;依法組織查處廣告違法違章案件;組織廣告行業人員的有關培訓;指導本市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個私指導處
研究擬定全市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綱要和年度計劃;負責全市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具體組織、綜合、協調和服務工作;協調各職能部門關係;檢查監督政策的落實;承擔全市個體私營經濟信息數據的收集工作。
信息化辦公室
負責對全市網路經濟進行監督管理,研究擬定具體措施和辦法,規範電子商務的市場秩序,組織查處網路經濟的違法、違章案件;負責編製全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信息化規劃,擬定年度工作計劃、信息化標準、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信息化工作的組織實施與管理;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信息技術人員和應用人員的考核工作;承辦市工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信息中心主要職責:負責全系統統計報表的匯總上報負責各類企業登記檔案管理資料庫以及商標、廣告、市場、經濟檢查案件、合同仲裁案件管理資料庫建立和管理,法規庫的建立和管理;綜合管理全系統計算機設備和網路運行,即硬體的配備、維護、維修、網路建設、軟體開發、推廣應用等;負責無線電通訊系統和傳真系統的統一管理、維護、維修;使用貸款建設經濟信息系統;開展對外查詢服務,市場行情公布,價格情況服務等。
監察室
全系統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行風督察工作。
檢查總隊
依法查處各類經濟違法、違章案件;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本局交辦的有關市場整治和聯合執法工作。
幹部訓練學校
擬定系統幹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辦法;負責實施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12315消費者投訴中心(行政調解中心)
負責消費者投訴電話的接聽,投訴內容的分類、轉送及投訴舉報轉送后的信息反饋工作;解答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法規政策方面的電話諮詢;定期整理、匯總、統計、分析投訴舉報情況,為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提供信息,指導消費者合理消費。
消費者協會
負責受理消費者諮詢、投訴,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負責組織開展消費教育、宣傳、引導和對商品與服務的社會監督工作;研究相關法律法規,並對制定涉及消費者權益的規定、行業規範和標準提出意見;負責指導區縣消協工作。
個體勞動者協會、民營企業協會
負責組織會員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加強會員教育,引導會員承擔社會責任;負責向會員提供法律法規諮詢及培訓服務;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技術考核、職稱評定、證照審驗等工作;協助組織部門開展會員的黨建工作;負責指導區縣協會工作。
廣告監測中心
按照有關規定,承擔我市廣告發布的監測工作。
檔案管理中心
根據有關規定,負責局機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掃描、管理、查詢等工作,並對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開發檔案資源,為社會利用檔案資源提供服務;按照有關規定,定期移交屬於市檔案館進館範圍的檔案。
工商學會
負責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研究工作;負責組織推動系統調研工作;負責編輯出版《天津工商管理》期刊;承辦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學會、市有關部門交辦的重點調研課題。
商標協會
部門職責:負責宣傳商標法律法規,指導和協助會員實施商標戰略;負責依法維護會員的商標權益,為會員提供商標法律諮詢、商標信息、業務培訓等服務;協助商標管理部門培育馳著名商標;負責組織會員開展商標推介展示等活動。
廣告協會
負責宣傳、貫徹廣告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協助政府搞好行業管理;負責廣告業發展狀況的調查研究;負責組織會員單位開展資質級別評定和從業人員職稱申報評定活動;負責開展業務培訓和理論研究;負責舉辦優秀廣告作品和先進技術應用展示、展評活動;開展國內和國際交流合作,代表和組織會員單位參加國內、國際廣告組織及活動。負責開展行業文明單位、優秀工作者的評選、表彰活動;負責向會員單位和社會開展行業法律事務諮詢服務,調解行業內、外部糾紛。
黨組書記局長:王海福同志
主持黨組、行政業務全面工作。
副局長:宋悅明同志
分管宣傳教育處(機關黨委)、財務審計處、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指導處、個體勞動者協會、民營企業協會工作。
副局長:王寶明同志
分管幹部人事處、老幹部處、信息化辦公室、信息中心工作。
副局長:王禹同志
分管企業註冊管理處、個體私營經濟管理處(企業監督管理處)、商標監督管理處、商標協會工作。
副局長:石玉穎同志
分管外資企業註冊管理處、廣告監督管理處、廣告監測中心工作。
紀檢組長:李健同志
分管紀檢組、監察室工作。
副局長:李榮強同志
分管消費者權益保護處、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市場監督管理處(合同監督管理處)工作。
副局長:吳文魁同志
分管辦公室、公平交易處、檢查總隊工作。
副局級巡視員:劉威同志
協助分管宣傳教育處(機關黨委),主管幹部訓練學校工作。
副局級巡視員:劉鑒同志
主管工商學會工作。
檢查總隊
幹部訓練學校
12315消費者投訴中心(行政調解中心)
消費者協會
個體勞動者協會、民營企業協會
廣告監測中心
檔案管理中心
工商學會
商標協會
廣告協會
申請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具備的條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成員;
第十四條: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以及從事與農民專業合作社業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能夠利用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的服務,承認並遵守農民專業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規定的入社手續的,可以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單位不得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
第十五條: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占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
2.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名稱和章程確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規定的成員出資。
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應具備的條件
1.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依法經核准登記後為個體工商戶。
2.個體工商戶可以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經營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它行業。
3.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個人經營的,以個人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家庭經營的,以家庭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經營情況請一、二個幫手;有技術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帶三、五個學徒。
2013年,天津市工商局12315消費者投訴中心共受理舉報6352件,比2012年同期(6312件)增長0.63%。2013年受理數量最多的五類舉報是無照經營,虛假廣告,質量不符,假冒商標,合同、傳銷、計量。
無照經營。2013年,受理無照經營舉報共計2455件,較2012年降低2.5%,按行業分類:文娛場所(包括黑網吧)類817件,較2012年減少7.1%;製作、保養類138件,較2012年增加38%;食品銷售類131件,較2012年減少11.5%;美容美髮類129件,較2012年增加27.7%;餐飲住宿類91件,較2012年降低10.8%;服裝鞋帽類27件,較2012年降低18.2%。從被舉報地址來看,城郊結合部的新建保障性社區和集中型村轉鎮安置社區,成為新型的無照經營多發地區。除此之外,虛假註冊、異地經營以及超範圍經營類舉報仍比較多。
虛假廣告。2013年,受理虛假廣告共計1200件,較2012年增加55%。其中,誤導宣傳廣告710件、虛假商品信息廣告399件、違禁廣告43件、虛假服務信息廣告24件、虛假現場演示1件等。主要問題是藥品、保健食品、普通食品、醫療器械等通過各類散播途徑進行虛假宣傳。利用網路進行虛假宣傳、店堂彩頁進行虛假宣傳、以及利用商品外包裝進行虛假宣傳的舉報呈日漸上升的態勢。
質量不符。2013年,受理商品質量類舉報共計980件,較2012年下降13.9%。其中涉及質量不符舉報269件、摻雜使假舉報253件、過期商品舉報121件、三無產品舉報80件、變質商品舉報78件、以次充好舉報67件、含異物舉報31件、原材料標註與實際不符舉報17件等。按舉報來源分類,因購買過程中遇到食品安全問題進而舉報的消費者仍占較大比重,此外,一些業內知情人士以及職業打假人的舉報數量也呈突飛猛進之勢。
假冒商標。2013年,共受理商標類舉報802件,較2012年增長18.3%。其中,煙酒飲料類331件、食品類90件、服裝鞋帽類82件、家居用品類(包括箱包)66件、通訊產品類35件、交通工具類31件、裝修建材類26件等。食品、飲料、煙酒仍為此類舉報的重點,除此之外,名牌服裝、運動鞋、箱包、手錶的舉報數量也占相當比重。從銷售途徑來看,電子商務平台逐漸成為假冒商品新型散播渠道的趨勢日益顯現。
合同、傳銷、計量。2013年,共受理合同欺詐類舉報226件,較2012年增長11.3%。從被舉報行業來看鋼材、化工、機電仍然是被舉報重點;從行為來看虛構合同主體資格或盜用、冒用他人名義訂立合同;虛構合同標的或虛構貨源、銷售渠道,誘人訂立、履行合同;發布或者利用虛假信息誘人訂立合同;沒有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等違法行為屢有發生。2013年,共受理違法傳銷類舉報171件,較2012年增長18.8%。從傳銷模式來看主要還是集會、講課、舉辦講座,讓與會者認購商品成為會員後繼續拉人頭髮展下線。從處所來看,參加人員的住所更加分散、隱蔽、集會地點由以往的住宅小區內逐漸發展成流動式集會模式,集會地點包括公共空地、廢棄廠房、空置樓房等。從集會時間來看,講課時間更加不固定,有的是早晨,有的是晚上甚至深夜。2013年,共受理計量類舉報95件,較2012年增長58.3%。其中水產、水果、蔬菜、糧食是被舉報重點行業,從違法種類來看主要有水產綁繩、水果包裝與商品一同稱重;預包裝食品(包括糧食)實際重量與外觀標註不符;集貿市場攤位銷售蔬菜、肉類、水產故意少給分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