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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法
教授法
教授法義同教學法,前者是單向的傳授,后重視雙向互動。最早由教育家
陶行知
於20世紀20年代任南京師範專修科主任時提議將“教授法”修改為“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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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法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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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用方法
教授法定義
是教師通過口頭語言,系統地向學生傳授知識,進行教育的方法。
所用方法
常採用講述、講解、講讀和講演等不同方式。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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