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員技術等級制度

1979年國家體委施行的制度

《教練員技術等級制度》由中國國家體委制訂公布施行,以前叫作教練員等級制度。它的目的是鼓勵教練員努力提高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搞好教學訓練工作,加速發展中國體育事業。其中規定,教練員分5個技術級別:國家級、1級、2級、3級、助理教練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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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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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員等級制度條例於1958年和1963年先後兩次公布過,但未試行。 1979年國家體委對原條例作了修改,並在全國公布和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