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文化和旅遊局

西安市文化和旅遊局

西安市文化和旅遊局是西安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西安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西安市文化和旅遊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領導


西安市文化和旅遊局(文物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慶華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訂本市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 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文物保護事業和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推進全市文化、旅遊和文物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文物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四)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深入推進文化惠民工程。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對文化市場進行行業監管。
(五)推進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遊形象推廣,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對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
(六)統籌推進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推進文化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
(七)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八)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九)指導、管理全市文物和博物館事業,對全市文物保護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全市文物資源調查。指導、監督全 市文物保護、考古勘探、古建築維修工作。指導、監督全市 博物館業務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依法組織查 處破壞文物的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博物館的 宣傳、科研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文物相關產業發展有關工作。
(十)指導、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工作。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負責推進廣播電視與新 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承擔對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的業務監管責任;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一)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推動文化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的文化、旅遊、文物、廣播電視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
(十二)指導、管理全市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的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 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指導全市“一帶一路"文化、旅遊、文物和廣播電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市委宣傳部負責統籌協調全市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協調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產業 業發展規劃、重大政策,協調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產業重點 項目及園區(基地)建設,負責全市文化產業發展目標責任年度考核相關工作;市文化旅遊局負責統籌規劃全市文化和旅遊產業,負責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產業重點項目實施及園區(基地)建設。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策法規處
組織人事處
財務處
規劃發展處
宣傳處
安全應急處
對外合作與交流處
國內交流推廣處
公共服務處
科技教育處
產業發展處
資源開發處
文化市場管理處
旅遊市場管理處
藝術處
非物質文化遺產處
文物保護與考古處
博物館與社會文物處
文物監察與安全處
廣電事業管理處
廣電節目管理處
機關黨委

直屬機構


西安市文化和旅遊局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
西安市群眾藝術館(西安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西安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西安市五四劇院
西安市兒童影劇院
西安市解放劇場
西安市旅遊信息諮詢中心
西安市藝術學校
西安中國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