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讓對象

減讓對象

是指通過關稅談判達成並列人減讓表的屬於關稅減讓範圍的進口商品。發展中的成員國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政府援助加速建立新興工業,如採取WTO規定的措施無法達到目的,可將自己的特殊困難及準備採取的影響進口行為通知成員國全體。如所提措施影響WT0有關減讓表所列減讓對象的產品,有關成員國應與原談判減讓的成員國和與此有實質利害關係的成員國協商,並得到成員國全體同意,才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