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長春

中國共產黨株洲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副書記

胡長春,男,漢族,1969年9月出生,大學文化,湖南澧縣人,公共管理學碩士。

現任中國共產黨株洲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副書記。

人物履歷


1989.09--1993.07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生。
胡長春
胡長春
1993.07--1994.07 ,湖南省公安廳治安處幹部。
1994.07--1996.04 ,湖南省公安廳治安處科員(期間1994.08--1995.07,長沙望城縣公安局白若鋪派出所民警)。
1996.04--1998.03,湖南省公安廳治安處三科副科長。
1998.03--2000.12 ,湖南省公安廳治安處秘書科副科長。
2000.12--2001.07 ,湖南省公安廳治安處一科科長。
2001.07--2006.02,湖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秘書科科長(期間2005.04--.09,借調在公安部治安局工作)。
2006.02--2007.03 ,湖南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
2007.03--2009.06,湖南省公安廳政治部教育訓練處副處長。
2009.06--2012.05,湖南省公安廳政治部教育訓練處處長。
2012.05--2012.11 ,湖南省公安廳政治部副主任兼教育訓練處處長。
2012.11--2013.01 ,湖南省懷化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委員。
2013年1月,湖南省懷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0年2月—2021年6月,任湖南省公安廳副廳長。
2021年9月,任中國共產黨株洲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副書記。

任免信息


2017年1月10日,懷化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當選為湖南省懷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7年2月27日懷化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任命:胡長春為懷化市公安局局長。
2020年2月,湖南省政府發布一批幹部任免通知,胡長春同志任省公安廳副廳長。
2021年6月,湖南省政府任免國家工作人員,免去胡長春同志的湖南省公安廳副廳長職務。
2021年9月29日下午,中國共產黨株洲市第十三屆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胡長春當選為中國共產黨株洲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副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