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強,天津市河東區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2013年因給退休人員發放實物性慰問品被天津市國稅局黨組紀檢組進行誡勉談話。
天津市河東區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天津市河東區國稅局黨組於2013年9月6日作出決定,按照2012年同期發放標準,為幹部職工、退休人員及臨時工發放實物性慰問品,人均468元。天津市國稅局對河東區國稅局黨組提出嚴肅批評,責令河東區國稅局黨組寫出深刻檢查並在全局進行通報。2015年3月23日,天津市國稅局黨組紀檢組對河東區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葛強發進行誡勉談話。限期退回違規發放實物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