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國債

特種國債

國債是國家以其信用為基礎,按照債的一般原則,通過向社會籌集資金所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按使用用途不同,國債可分為赤字國債、建設國債和特種國債。

政府通過國債籌集的收入,可以用於各項開支。根據舉借國債對籌集收入使用方向的規定,國債可以分為赤字國債、建設國債、戰爭國債和特殊國債。簡單的說,赤字國債用於彌補政府預算赤字的國債;建設國債是發債籌措的資金用於建設項目的國債;戰爭國債專指用於彌補戰爭費用的國債。

特種國債是指政府為了實施某種特殊政策而發行的國債。隨著政府職能的擴大,政府有時為了某個特殊的社會目的而需要大量資金,為此也有可能舉借國債。

為啟動內需發債也是一種特殊目的的舉債行為。

基本用途


特種國債的發行對象為經濟條件較好的全民所有制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私營企業、金融機構、企業主管部門、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退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待業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通部車輛購置附加基金管理機構。
券面採取收款單式,可以記名,可以掛失,但不能流通。1989年特種國債為5年期,利率15%,發行了42.84億元。1990年特種國債亦為5年期,利率15%,發行了32.68億元。1991年特種國債仍為5年期,但利率降為9%,發行了17.2l億元
特種國債又稱特種債券,是由國庫券派生而來的。它是指為實施某種特殊政策在特定範圍內或為特定用途而發行的國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