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地貌

氣候地貌

不同氣候條件下形成的地貌與地貌組合。地貌形成的外力作用(風化、流水、冰川、風等)在很大程度上受氣候條件控制。

發展


氣候地貌學是研究不同氣候條件下的地貌形成過程及其演變規律的學科,是地貌學的一個重要分支。氣候對地貌的影響早為人們所注意。但直到20世紀初,隨著冰川地貌、荒漠地貌、喀斯特地貌等部門地貌的發展,學者們才注重研究一些特殊的氣候地貌現象。
20世紀前期,德國柯本發表氣候分類后,地貌學家將各種氣候地貌現象與柯本分類的氣候參數聯繫起來進行研究,極大地促進了氣候地貌學的發展。德國比德爾於1948年發表“氣候地貌學系統”論文,於1963年出版《氣候地貌學》專著;法國特里卡爾和凱勒於1966年發表《氣候地貌學導論》,標誌著氣候地貌學成為一個獨立的學科。70年代,英國德比希爾主編《地貌和氣候》專著,記敘了該學科發展的新成果。

研究目的


氣候地貌學的研究目的,是在儘可能剔除內營力作用的情況下,分析那些主要是由氣候要素的影響造成的地貌特徵。氣候對地貌的直接影響表現在兩方面:首先是決定性外營力的性質,如冰川區以冰川作用為主,荒漠區以風力作用為主,它們只出現在一定氣候區內,顯然是由特定氣候條件所決定的;其次是影響外營力的強度,多數外營力作用不限於某氣候區內,流水、風、波浪由於大氣溫度、濕度、氣壓的影響,其作用強度在不同的地區是各不相同的。氣候還通過植被、土壤間接影響外營力作用,如在茂密森林區或連續草甸區,地面流水侵蝕作用微弱;一旦森林或草甸被破壞,侵蝕作用加強。

研究內容


氣候地貌學主要研究各種反映氣候地貌成因的物理、化學和生物等因素;研究在不同氣候條件下各種地貌的發育過程。這裡不僅利用現代氣候的各種參數解釋業已存在的氣候地貌的成因,而且作為過程地貌學的一部分加以研究;研究氣候地貌過程系統和氣候地貌分區。一個地區的地貌過程不是單一的,而是由許多的簡單或複雜的過程組合在一起的,這些地貌過程的組合即為氣候地貌過程系統。
根據氣候地貌過程系統及其產生的地貌,可把全球劃分為四個大區:寒冷區、中緯度森林區、乾旱區與濕熱區。

決定因素


在寒冷區,冰凍是決定性的氣候因素,也是地貌形成的最主要的營力之一。冰川發育區產生—系列冰川地貌;冰緣區的特徵是有多年凍土和地表的凍-融交替,形成各種各樣的冰繞地貌。
中緯度森林區由於植被的保護作用,地貌塑造過程強度較弱,地貌變化較慢,得以大量保留第四紀時期形成的古地貌。
乾旱區的植被稀疏,降雨稀少,在山麓溝口發育大量沖積扇或山前剝蝕平原,在干坦地面發育大量的沙丘等風積地貌。這些是乾旱區特有的地貌特徵。
濕熱區的機械風化微弱,化學溶蝕作用很強,溶蝕作用殘留下來的鐵、鋁氧化物常在岩石露頭上形成一層“甲殼”。在碳酸鹽岩地區,形成各種喀斯特地貌。在熱帶稀樹草原地區,夷平地形較為發育和廣闊。
氣候地貌學廣泛運用氣候學和數理統計學方法,以及相應的物理、化學的方法。它是區域地貌和動力地貌過程相結合的一個領域。由於氣候條件的多變,其影響下的地貌發育過程的強度又很難用數量表現,所以氣候地貌學需採用綜合手段進行分析研究。

具有特性


氣候地貌具有地帶性和區域性。一般可分為冰雪(如凍融、冰川地貌)、溫濕(如流水、地下喀斯特地貌等)、熱濕(如流水、峰林地貌等)、乾旱(如風沙地貌)等氣候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