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徠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是全球最大的太陽能單晶硅棒和矽片製造商。公司於2012年4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代碼:601012),截止到2014年年末,隆基股份在職員工超過5400人。

公司業務


太陽能、電子材料、半導體。

公司產品

隆基股份
隆基股份
隆基股份的主要產品包括6英寸、6.5英寸、8英寸單晶硅棒、單晶矽片,以及M1、M2規格單晶矽片,主要應用於各類太陽能光伏電池

公司概況


隆基股份總部位於西安國家民用航天產業基地,拉晶工廠位於寧夏中寧和銀川,切片工廠位於西安和無錫。到2014年底,隆基股份已經具備3GW單晶硅棒和單晶矽片的生產加工能力。按照公司規劃,2017年公司單晶硅棒、矽片產能將達到6GW,從而更好地滿足客戶未來對單晶產品的需求。
隆基股份與光伏產業鏈上下游保持戰略合作關係,發揮各自專業優勢,共同協作,為客戶提供全球領先的專業化增值服務,最大化滿足客戶對產品的個性化需求,努力提升客戶價值;同時,積極推動形成良好的產業生態鏈。

發展歷程


2020年8月3日,隆基股份(57.700, 0.90, 1.58%)披露可轉債網上中籤結果,中籤號碼共941520個,每個中籤號碼只能認購1手(1000元)隆20轉債。
2020年12月,隆基股份公布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李春安擬通過協議轉讓的方式,向高瓴資本轉讓其持有的公司6%股權。此次交易總對價約158.41億元人民幣(下同),每股轉讓價格為70元,較隆基股份最新股價折價約10%。權益變動后,李春安及其一致行動人公司控股股東李振國、李喜燕夫婦合計持股比例將降至22.99%;高瓴資本持股比例躍升至6%。交易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控人發生變化。
2021年4月,隆基股份已正式入局氫能,旗下氫能科技公司於3月31日註冊成功。隆基股份投資者熱線表示,公司的確要在光伏制氫方面進行布局,但仍處於初級階段。

獲得榮譽


隆基股份
隆基股份
2013年2月,隆基股份被美國著名媒體Fast Company評為“2013年中國十大最具創新力的企業”;
2014年9月,隆基股份入選ACCA發布的“中國企業未來100強”,居17位;
2014年12月,隆基股份入選“2014中國西部上市公司50強”;
2015年4月,隆基股份榮獲“中華新能源行業貢獻獎”。
2019年,獲評艾媒金榜(iiMedia Ranking)發布的《艾媒金榜|2019陝西上市公司網路口碑排行榜》TOP50。
2020年1月3日,上榜2019年上市公司市值500強,排名第140。
2020年5月13日,位列2020福布斯全球企業2000強榜第1180。
2020年8月4日,隆基股份名列2020賽迪數字經濟領域最具價值企業榜單第35位。
20徠20年11月25日,《2020世茂海峽•胡潤中國500強民營企業》發布,排名第29位。
2020年中國公司市值500強,排名第48位。
2020年12月,位居2020中國製造業上市公司價值500強榜單中第27位。
2021年,2021福布斯全球企業2000強發布,隆基股份排名第839位。
2021年1月,榮獲證券之星·資本力量2020金融行業年度評選榜-年度最具投資價值獎。
2021年,入選2021福布斯中國最具創新力企業榜。
2021年6月28日,福布斯中國聯合全球領導力與高管人才諮詢公司——羅盛諮詢公司正式發布“2021福布斯中國•最佳僱主”年度評選榜單,入選榜單。

公司管理


高管簡介

鍾寶申,畢業於蘭州大學物理系,高級工程師,現任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任撫順市政協常委,第一屆陝西省太陽能光伏產業聯盟副理事長。曾榮獲遼寧省"五一勞動獎章"、"優秀社會主義建設者"、"2010年度寧夏經濟人物"等稱號。
李振國,畢業於蘭州大學半導體材料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現任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總裁職務。曾榮獲2008年度西安市有突出貢獻專家、第二屆西安市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西安市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中國紅十字人道服務獎章等榮譽稱號。

社會責任


2020年1月26日,隆基股份宣布通過中國紅十字會隆基百分之一基金向陝西赴武漢醫護工作人員每人每天提供1000元專項資助,資助總額為1000萬元。
2020年2月21日隆基股份宣布再捐贈人民幣500萬元,用於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物資和資金支持。隆基股份累計已為抗擊疫情捐贈1500萬元。
2021年7月,隆基股份宣布捐款1500萬元,用於支持河南受災嚴重區域的災害救援和災后恢復重建工作。

社會事件


侵權事件

隆基股份
隆基股份
2019年3月-4月,韓華新能源宣布,其美國子公司、德國子公司已分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美國特拉華州地方法院,以及德國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提出訴訟,指控晶科能源、隆基股份以及Rec Group公司對其存在專利侵權行為。
當地時間2020年6月3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裁定,晶科能源、隆基股份產品未對韓華Q-Cells專利構成侵權,未違反“337”條款,終止調查。
當地時間2020年6月18日,德國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一審宣判稱,晶科能源(紐交所代碼:JKS)、隆基股份(601012.SH)以及挪威Rec Group公司侵犯了韓華新能源的專利權,要求這三家公司各自召回2019年1月底以來在德國發行的侵權產品,並授予韓華新能源銷毀這些產品的權利。
2020年6月19日晚間,隆基股份發布公告稱,上述一審判決結果僅針對其子公司德國隆基,對隆基股份及其他子公司、所有客戶不產生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