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梅命案
王嘉梅刑事案件
王嘉梅命案,發生於2008年4月27日的香港,死者王嘉梅被人殺害后被殘忍肢解,部分人骨被混入街市的肉檔出售的。事件在香港引起很大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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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梅(1992年—2008年),出生於中國湖南省,1994年王母改嫁港人,2005年嘉梅移民來香港,居住在大埔太和邨,就讀大埔三育中學,原本品學兼優。王與繼父不和,又疑她不想母親靠拾荒維生,故主動於2008年1月就讀中三期間輟學求職養家。
嘉梅的姐姐稱她個性固執,與同學關係較差,又指遭師長針對。但有不少校外朋友,平時也喜歡網上交友,喜歡結交年紀大的對象。
據《明報》報道,王嘉梅很有可能因為欠債50,000港元而在網上援助交際討論區中以“KIMI”名義兜搭嫖客進行援助交際,當中並上載自拍的性感照,標價1,500至2,600元為嫖客提供不同性服務。其帖子在討論區中引起廣泛關注,甚至有人指已經找過KIMI作性交易。
王嘉梅於2008年4月27日失蹤,4月29日王的家人報案。儘管屍體還沒有找到,但一般相信她已經遇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