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會型創業

機會型創業

機會型創業指為了追求一個商業機會而從事創業的活動。

概念釋義


GEM(全球創業觀察)在2001年的報告中第一次提出了生存型創業和機會型創業的概念,是依據創業動機對創業所作的一種分類。
機會型創業和生存型創業不是創業者的主觀選擇結果,而是由創業者面臨的環境和能力決定的。創業環境總的講是個宏觀因素,需要社會有意識和有計劃地改善;
而創業能力特別是開創新市場的能力可以通過教育來提高。當然,創業能力中所包含的創業意識一定程度上說也是一種天賦,既有自主選擇的一面,也有被迫選擇的可能。

區別


創業者的個人特徵
創業者個人特徵是影響創業動機的主要因素,對機會型創業與生存型創業的區分起顯著影響。一般來說,年齡在25到44歲之間的人更有可能進行機會型創業,而年齡在45到54歲的創業者,生存型創業的比例明顯高於機會型創業。另外,學歷高低與機會型創業比重正相關,與生存型創業比重負相關。
創業投資回報預期
創業投資回報與創業風險成正比。對於失敗的恐懼,生存型創業者比機會型創業者高兩倍,因此生存型創業者比機會型創業者期望較低的風險,機會型創業者往往期望較高的風險和投資回報。
創業壁壘
生存型創業者更多地受到創業資金的限制,同時,由於本身受教育程度較低、人力資源相對缺乏,更多地主動迴避技術壁壘較高的行業。而機會型創業者擁有更多的創業資金,更關注新的市場機會,選擇的行業無論是從資金壁壘還是技術壁壘上,都遠遠高於生存型創業者。
創業資金來源
機會型創業者能比生存型創業者獲得更多的貸款資金和政府支持。生存型創業者的資金主要來源個人和家庭自籌。

意義


相比生存型創業,機會型創業不僅能解決自己的就業問題,而且能解決更多人的就業問題。另外,機會型創業著眼於新的市場機會,擁有更高的技術含量,有可能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從而改善經濟結構。無論是從緩解就業壓力還是改善經濟結構的目的出發,政府和社會都應該更加關注機會型創業,大力倡導機會型創業。

現狀


同時堅持就業優先戰略,鼓勵以創業帶就業。促進機會型創業的重點目標人群是中青年高學歷者,應針對他們採取更有力的扶持措施。一是切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和創業引領計劃,帶動青年就業創業。積極搭建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台,支持各類創業園區和新型孵化模式發展,推動創業擔保貸款、減稅降費、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等政策儘快落地,推進創業型城市建設,支持有關部門深入開展創業促進活動。二是鼓勵支持農民工、大學生和退伍軍人等人員返鄉創業,通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使廣大中小城市和鄉鎮百業興旺,推動形成新型工業化與農業現代化、新型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協同發展新局面。進一步整合創業資源、完善扶持政策、優化創業環境,以人力資本、社會資本的積累、擴散、共享為紐帶,加快建立多層次多樣化的返鄉創業格局,充分激發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熱情,創造更多就地就近就業創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