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道十二法

出自《孫子兵法》的文言文

詭道十二法,讀音guǐ dào shí èr fǎ,指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

概念


孫子曰:。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無備,出其不意。這就是著名的詭道十二法。

詳解


能而示之不能:隱藏實力,迷惑敵人,韜光養晦,以待時機。
用而示之不用:養兵千日,用兵一時。此亦是迷惑敵人的策略。表面示好,很和平,使敵無防我之心,當敵人沒有準備的情況下,突然攻擊,可以使敵在短時間內崩潰,取得最大的戰果。表面上與別人看到的與私下裡去做的要不同,表面上要讓人誤會為你的柔弱,要隱藏你的真正的實力,私下強大你的實力以期未來一擊致命。
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戰術的運用,通過宣傳和間諜、調兵等手段,使敵誤信我軍的攻擊目標和方向,產生錯誤的判斷,防守錯誤的地點和方向,我再迅速調整,攻敵之無備,獲得理想的戰果。我們要給對方錯覺讓對方覺得我們正在準備進攻遠處的城池,實際上我們要做的是將這個完美的謊言通過他們的渠道告訴他們我們要打遠處的城市了,看我們備份了要行走幾個月的口糧,備份了要出遠門的所有條件……但是事實上這個是障眼法,我們就是為了打近處的這座城市。
利而誘之:利為利益,投其所好,抓住對方心中的慾望,滿足他的慾望,然後為我所用。金錢、名譽、美人、地位、慾望、忠義、要地等等都是利,人活在世界上,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每個人心裡都有屬於自己的秘密利益,只要抓住對方需要的利益,就如同抓住了對方的把柄,惡魔總是喜歡在陷阱裡面放上餡餅的,
亂而取之:可勝在敵,不可勝在己,待敵之可勝。一、敵內亂,我乘機而起,獲得利益;二、使敵亂,我離間敵人內部,使其制定錯誤的方針政策,使敵主無道、不保法、軍隊無紀律、人民有怨言,然後乘機取之。所謂亂是指:軍紀亂,軍心亂,指揮混亂。將不成將,兵不成兵。固謠言,是非,上令不能下達都可毀了一個軍隊。
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敵我力量強弱明顯,我不宜以硬碰硬,“小敵之堅,大敵之擒”。敵人強大,我就積極準備,避其鋒芒,待敵疲勞、士氣低落、沒有戰心時出擊。:實而備之(指對付實力雄厚之敵,需嚴加防備。備:防備,防範。)遇到他們強大就避走,慢慢觀察,慢慢去瓦解。
怒而撓之,卑而驕之:與敵軍作戰應該知己知彼,作戰前要謀定敵軍主帥和將領的性情特點,主帥易怒者,用計謀擾怒他,羞辱他,使其喪失判斷力,主動約戰與我軍,我軍再根據實際情況打擊他。如果敵人謙卑謹慎,我先使其小勝多勝,養其嬌縱之氣,然後一舉打擊他。我們要學會了解對方的心理,借周圍的勢來擾亂敵人的內心,使其忘乎所以,有一句話是這段文字的最好註釋:要使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要使其消殞必先使其驕傲。
佚而勞之:敵人兵強馬壯或者處於戰略要地,我可以“奪其所愛”,採取圍魏救趙、調虎離山,或者以利誘之,引蛇出洞等方式,使敵勞我逸,強弱交換。或者敵人遠道而來,軍容威武,我堅守不出,斷敵糧道,亦是妙法。
親而離之:主、將和諧、將士同心、君臣一體,此難勝之敵也,我使間、以利、用計、無中生有,離間對方之間的關係,使親者疏,疏者仇,借敵之手,成我大事。
攻其不備,出其不意。妙也!!
孫子故園
孫子故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