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個人主義

極端個人主義

為了達到個人或者小部分人的某些目的,而不惜一切後果或代價地採取極端的手段對公眾、異己者、政治領導集團進行威脅,又可分為:宗教極端主義、極端恐怖主義和民族極端主義,它們的手法有:綁架、暗殺等,手段極其殘忍。

本質特點


極端個人主義是一種極其濃厚、強烈的個人主義,它把個人主義的種種特點擴展到了極點。其本質特點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事無巨細,在一切方面都把個人的私利、目的擺在第一位。二是只顧自己私利,不管他人的、社會的利益。三是為了實現個人私利,可以不擇手段,無視人的天良和社會最起碼的道德準則。“人人為自己,上帝為大家”是其信條。

表現特徵


極端個人主義的要特徵,是個人本位、自我中心、利己主義,為了滿足個人私慾而不惜損害社會和他人利益。極端個人主義反映在權力運用上,突出表現為用權不公、以權謀私;感情高於原則,關係代替政策,甚至出現不給好處不辦事,給了好處亂辦事的現象。極端個人主義反映在職務提升上,突出表現為在個人名利問題上“盯著干、等著干、比著干”。“盯著干”就是盯著位置干,有的是職務有盼頭工作有勁頭,反之職務到了頭,就覺得再乾沒奔頭;有的是一看到有個“位置”,就覺得該是自己的,如果沒有得到這個“位置”,就埋怨領導不公。“等著干”就是消極等調職,熬年頭、混日子,安心不盡心,在職不盡責。“比著干”就是在職務上盲目攀比,比高不比低,比快不比慢。極端個人主義反映在利益關係上,突出表現為過分計較個人得失,有利的事就干,無利的事不幹;得到表揚沾沾自喜,聽到批評亂喊亂叫,甚至爭功諉過,追名逐利。

嚴重危害


極端個人主義是一種錯誤的人生觀。其危害,一是導致精神滑坡。受極端個人主義思想影響,一些同志想職務多,想責任少;想待遇多,想貢獻少;想個人後路多,想集體事業少。最終是淡化了理想信念,滋長了落後思想;淡化了服務意識,滋長了名利思想;淡化了進取意識,滋長了享樂思想;淡化了責任意識,滋長了懶惰思想。二是導致權力濫用。權力是一柄雙刃劍,用好了,對集體和個人都有益;用不好,既損害集體,也有害個人。少數幹部迷戀權力,濫用權力,自以為得意,但最終走向黨和人民的反面,也葬送了自己的前程。三是導致紀律鬆弛。極端個人主義把個人利益與小團體利益凌駕於黨和人民的利益之上,對有利於自己的就執行,對不利於自己的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從而導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總之,極端個人主義害黨、害人、害己,如果任其發展,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