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美

抽象美

抽象美是排除了客觀事物的具體形象,僅憑線、點、面、塊和色彩等抽象形式組合所體現出的美。與“具象美”相對。見諸工藝美術中的幾何圖案、建築藝術、書法、抽象派繪畫與雕塑等等。

基本簡介


抽象美往往從具象(模擬)形式中發展、演化而來,如我國新石器時代半坡文化中陶器上的魚紋幾何圖案等,並與具象美結合著。在西方美術史上,從“後期印象派”的作品開始,獨立的抽象美因素開始萌芽。德國沃林格提出“抽象與移情作用”說,認為原始美術和東方美術是從抽象衝動出發的,其風格特徵在於空間效果被壓抑,超越對象世界而表現單一形態。畫家康定斯基等發起抽象主義繪畫,主張藝術創作可以離開可視的客觀現實,以抽象的造型語言(點、線、面、色彩等)表現藝術家主觀情感和內心世界。
表現抽象美的成為。抽象美能激起人們的審美感受,有助於擴展藝術表現領域和表現手段的多樣化,它留給人們的印象是廣闊、深遠、無限又朦朧,更能促使人的聯想、體味、補充。抽象美的應用範圍在日益擴大,如廣告、日用品設計、工業品造型等方面都十分重視抽象美。
在美學界有人認為抽象美這個概念是反審美的。有人認為“抽象”在哲學上是與“形象”相對而言,但在美學和藝術中則是與“具象”相對而言,抽象美不是無形象,只是用來指稱一種不描摹現實物象、不具象形性的藝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