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
迪慶藏族自治州政府部門
迪慶州檢察工作在1950-1956年初,由州縣兩級公安機關代行職權。
1956年2月起,州縣陸續成立了人民檢察院。
“文革”中,州、縣檢察機構被撤銷,實行“軍管”,由公安機關行使檢察權。
1978年,恢復迪慶州人民檢察院和中甸、德欽、維西三縣檢察院,1979年5月1日,州、縣人民檢察院正式掛牌辦公。自人民檢察院設立以來歷經歷年憲法的修訂,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十七屆三中全會等會議精神的指引下,經過幾次機構改革和司法體制改革,檢察機關自身建設日新月異,
至2011年全州兩級檢察機關包括迪慶州院、香格里拉縣院、維西縣院、德欽縣院等四個單位,各單位內設有:辦公室、政治部、監察處(科)、計劃財務裝備局、反貪局、反瀆局、偵監處(科)、公訴處(科)、民行處(科)、控申處(科)、監所處、技術處(科)、預防處(科)、人民監督員工作辦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法警支隊(大隊)等部門。
職務 | 姓名 |
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 | 趙成武 |
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 | 和慶華 |
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 和志友 |
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 副檢察長 | 李玉蓮 |
2019年11月,由於工作成績突出,迪慶州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辦公室獲得全國婦聯頒發的“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