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宏

中國政法大學老師

徠趙宏,女,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博士,中國政法大學中德法學院教授,研究方向:憲法與行政法學、德國公法。

人物經歷


教育背景

·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讀於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獲得法學博士學位。
·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獲得法學碩士學位。
·1995年9月至1999年7月,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獲得法學學士學位。

外語水平

·英語:流利英語。
·德語:流利德語。

國外訪學經歷

·2003年9月至2004年9月,作為北京大學交流學生赴德國圖賓根大學)法學院進修;
·2006年7月,作為訪問學者赴德國圖賓根大學法學院進修;
·2007年7月至2007年8月,獲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DAAD)資助赴德國紐倫堡大學法學院進行學術交流;
·2012年1月至2012年4月,作為訪問學者赴台灣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進行學術交流;
·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作為訪問學者赴德國慕尼黑大學進行學術交流;
·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作為客座教授在德國科隆大學講授中國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任教經歷

·2005年至今,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中德法學院(后合併至比較法學研究院)。

主講課程


·執教課程:德國基本法概論、德國公法、德國行政法、德國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中國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研究方向


德國公法、比較公法、國家學、中國憲法、中國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主要貢獻


專著

(1)《法治國下的行政行為存續力》,法律出版社2007年5月版
(2)《法治國下的目的性創設:德國行政行為理論與制度實踐》,法律出版社2012年10月版;

譯著

(1)[德]齊佩里烏斯,《德國國家學》,法律出版社2011年8月版。
(2)[德]漢斯-烏爾里希·維勒:《民族主義:歷史、形式與結果》,中國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

核心期刊論文

(1)“法律關係替代行政行為的可能與問題”,載於《法學家》2015年第2期(核心期刊);
(2)“行政行為作為行政法教義學核心的困境與未來:兼論我國行政行為理論的進化”,載於《北大法律評論》2014年第25卷第2輯(核心期刊);
(3)“規範憲法的困境與未來:兼論如何克服司法審查制度闕如下的憲法實施困局”,載於《比較法研究》2014年第4期(核心期刊);
(4)“行政法學的體系建構與體系均衡”,載於《法學家》2013年第5期(核心期刊);
(5)“訴訟權能與審查密度:從德中制度對照看行政訴訟的整體關聯”,載於《環球法律評論》2012年第三期(核心期刊);
(6)“一國兩制下的澳門違憲審查——制度創新還是制度困局?”,載於《自治與發展:區域一體化背景下的澳門法制改革研究》,張生、幸顏靜主編,元照欻版社2012年版;
(7)“歐洲整合背景下的德國行政程序變革”,載於《行政法學研究》2012年第3期(核心期刊);
(8)“分層民主、政治試錯與個人負責——從系統論看聯邦制”,載於《中國法學文檔》第2卷(核心期刊);
徠(9)“從基本許可權制條款看憲法規範的形式理性及其價值”,載於台灣《中研院法學期刊》2013年第12期(台灣期刊);
(10)“限制的限制:德國基本許可權制模式及其啟示”,載於《法學家》2011年第2期(核心期刊);
(11)“作為客觀價值的基本權利及其問題”,載於《政法論壇》2011年第2期(核心期刊);
(12)“主觀權利與客觀價值:基本權利在德國法中的雙重面向”,載於《浙江社會科學》2011年第2期(核心期刊);
(13)“波普爾與齊佩利烏斯的《德國國家學》”,載於《研究生法學》(2011年中德特刊);
(14)“社會國與公民的社會基本權:基本權在社會國下的拓展與限定”,載於《比較法學研究》2010年第3期(核心期刊);
(15)“實質理性下的形式理性:德國《基本法》中基本權的規範模式”,載於《比較法學研究》2007年4月第二期(核心期刊);
(16)“法治與行政:德國行政法在法治國背景下的展開”,載於《行政法學研究》2007年5月第二期(核心期刊);
(17)“從存續性到存續力:德國行政行為效力理論的生成邏輯”,載於《法商研究》2007年8月第4期(核心期刊);
(18) “法治國下的目的性創設:德國行政行為理論產生及功能的歷史考察”,載於《行政法學論叢》2007年第10卷(核心期刊);
(19)“立法與行政:從行政立法角度思考”,載於《行政法學研究》2002年9月第一期(核心期刊);
(20)“行政合同中的誠實信用原則”,載於《行政法學研究》2005年2月第一期(核心期刊)。

參與編著

(1)王敬波主編:《歐盟行政法》,中國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
(2)高家偉主編:《教育行政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3)張樹義主編:《尋求行政訴訟制度發展的良性循環》,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11月版。
(4)張樹義主編:《行政訴訟證據判例與理論分析》,法律出版社2002年11月出版。
(5)李洪雷主編:《行政訴訟證據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2年10月版。
(6)張樹義主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案例教程》,知識產權出版社2001年5月版。

獲獎記錄


·2014年“合作行政與行政民營化問題研究”獲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資助;
·2014年《法治國下的目的性創設:德國行政行為理論與制度實踐》獲“中國政法大學青年教師學術成果”三等獎;
·2014年獲“中國政法大學教學成果獎”;
·2012年“德國公法”獲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重點學科項目資助,2014年獲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創新課程資助;
·2012年《法治國下的行政行為存續力》獲“中國政法大學青年教師學術成果”二等獎;
·2011年“比較法的歷史局限與時代革新”獲中國政法大學青年學術創新團隊資助;
·2009年獲中國政法大學“校級優秀教師”獎勵;
·2009年“基本權規範研究——以德國《基本法》為參考”獲中國政法大學校級青年科研項目資助;
·2007年獲中國政法大學青年教師基本功大賽優秀獎;
·2006年“德國行政行為理論及制度實踐研究”獲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