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8條詞條名為李舜的結果 展開
李舜
西昌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
李舜,男,漢族,1968年6月生,四川雅安人,大學學歷,1986年2月參加工作,1998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西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9年10月,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986年02月至1986年11月 在西昌市公安局交警隊工作;
1986年11月至1990年06月 在解放軍89861部隊服役;
1990年06月至1998年12月 在涼山州公安局刑警大隊任辦事員、科員;
1998年12月至2004年07月 在涼山州公安局刑警支隊任科員;
2004年07月至2007年01月 任涼山州公安局網監處副處長、處長;
2007年01月至2012年12月 任涼山州公安局網路安全監察支隊支隊長;
2012年12月至2016年08月 任越西縣公安局局長;
2016年08月至2016年10月 任西昌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6年10月至2019年10月 任西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9年10月,經涼山州委批准,州紀委監委對西昌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舜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舜嚴重違反 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涼山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州委批准,決定給予李舜開除黨籍處分;由州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