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牧

輪牧

輪牧是划區輪牧或分區輪牧的簡稱,是經濟有效利用草地的一种放牧方式,是按季節草場和放牧小區,依次輪迴或循環放牧的一种放牧方式。兩塊以上放牧地或將大片草地劃分成若干小區,按一定順序定期輪流放牧和休閑。輪牧周期=小區放牧天數×小區數。輪牧周期長短取決於牧草再生速度,一般再生草高達8厘米-15厘米可再次放牧,需25天-40天。

目錄

概述


輪牧
輪牧
輪牧周期長短還因草地類型不同而異,一般乾草原為30天-35天,荒漠草原為40天-50天,森林草原及草甸為25天-30天,山地草甸為30天-35天,荒漠、高山地帶再生草很少,有時一年只利用一次。
先按草場的地貌部位、氣候冷暖、飲用水源、青草期長短、產草量大小、放牧適宜季節等,把草場分為冷、暖兩種或春、夏、秋、冬4種季節草場。而後在每一季節草場內,以畜群為單位,分成若干個放牧小區。再根據牧草生長情況、季節變化等因素,正確安排草場的放牧時間、輪牧周期、放牧頻率和輪牧小區的數目、面積、放牧天數。它們間的關係可表示為:
某季的放牧期=輪牧周期×放牧頻率
輪牧周期=輪牧小區數目×每小區放牧天數
輪牧不僅可有計劃地利用草場資源,且可保證每一塊草場都有一定的間歇恢復時間,以避免過度放牧和減輕牲畜對草場的踐踏和破壞,保證牲畜在整個放牧期內獲得足夠的牧草,以促進其正常發育和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