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信用保險
貸款信用保險
貸款信用保險是指保險人對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與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進行擔保,以承保借款人信譽風險的保險。在貸款信用保險中,貸款方(即債權人)是投保人。當保單簽發后,貸款方即成為被保險人。當企業無法歸還貸款時,債權人可以從保險人那裡獲得補償。貸款人在獲得保險人的補償后,必須將債權轉讓給保險人,由保險人向借款人追償。
用保險來規避貸款風險目前在金融領域廣泛運用,國際上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商業銀行貸款,大多是通過不同形式取得保險。例如美國有90%以上的商業銀行參加信用保險。所謂貸款信用保險,實際上是一種擔保,指銀行作為權利人要求保險人為被保證人提供信用保險。
我國針對民營企業開展貸款信用保險,首先是拓寬了為民營企業擔保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民營企業貸款擔保難的問題。民營企業能及時得到貸款,對發展民營經濟有利。其次緩解了銀行制度約束和增加投入的矛盾。銀行作為經營信貸資金的所有者,面臨不能按期收回貸款風險,往往要求貸款企業提供抵押品或擔保。貸款信用保險作為一種擔保,可使銀行信貸資金安全得到保障,解除了銀行的後顧之憂。對國內正待發展的保險業來說,既提供了開展新險種的有效途徑,又不需要增加額外的成本。目前,銀保合作正日漸深入,貸款信用保險不妨一試,應該說這是個不錯的切入點。
信用保險可解貸款燃眉之急
憑藉個人信用,在無需抵押物、沒有擔保人的情況下,只要事先買個保險,可在3~5個工作日從銀行獲得小額消費貸款以解燃眉之急,這就是信用保險貸款的直接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