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成志

相聲演員

牛成志,1984年1月15日出生於長沙,畢業於湖南師範大學,相聲演員。

曾與高玉慶搭檔參加第四屆相聲大賽,以《我是為你好》奪得二等獎。

人物關係


人物事件


涉案事件

侯耀文突然離世,沒有留下任何遺囑。他的存款、字畫、房產等又被媒體估價高達8000萬。由於侯耀文父母已不在人世,且不再有擁有婚姻關係的配偶,當時就有媒體預計,這筆遺產的爭奪戰將在兩個同父異母的女兒之間展開。29歲的侯瓚是侯耀文的大女兒,她還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妹妹,今年12歲。沒想到,兩個女兒卻一致將矛頭對外,稱父親去世以後,除了一幢有貸款的別墅和一輛車以外,一分錢都沒見著。因為無力償還貸款,中國銀行昌平支行日前已經將侯瓚告上法庭,要求她歸還該別墅欠下的70萬餘元貸款。
侯瓚在申請中稱,父親去世后,侯耀華第一時間趕到父親生前居住的玫瑰園,主持料理後事,並實際控制玫瑰園的所有遺產和證件。兩年來,侯耀華從沒主動邀請兩位繼承人清點、封存遺物。除了一部由侯耀華使用近一年後交付給妹妹的監護人的汽車外,侯耀華沒有將剩餘遺產分配給兩位繼承人的意圖。
2009年7月22日上午,雙方在法院進行了首次證據交換。各當事人都沒有親自到場,僅是律師出庭。法院出示了此前從銀行調取的證據。證據顯示,牛成志多次從侯耀文的不同賬戶上取款,其中最大的一筆從櫃檯取走了120萬元論。
原告侯瓚委託代理人稱,兩位原告沒有委託過任何人清償債務,更何況由於被告的侵權行為,導致原告無法清償債務。即便被告所謂債務行為確有發生,被告侯耀華、牛成志的行為也屬於無權處分,本案兩位原告從來沒有對債務行為進行委託。如果被告侯耀華想為弟弟償還債務,也應該以自己的財務進行償還,不應處分侯耀文的財產。作為繼承人的兩位原告來沒有要求被告將玫瑰園別墅的財務轉移,是被告私自轉移財物,才產生存放財物的房屋租金,被告擅自轉移財物,沒有經過原告的允許。被告侵佔侯耀文先生的物品,應當返還二原告,此外被告在搬家過程中造成了部分財物的毀損,還有房屋價值的降低,原告保留向相關責任人員追究的權利。

回應質疑

據現有的證據顯示,侯耀文浮出水面的銀行存款僅有130多萬元,這個數目與8000萬元的遺產傳聞相去甚遠。而且,這些錢基本已被侯耀文的師侄牛成志取走或轉賬。那麼,這些錢被轉走後又流向哪裡?牛成志自稱,將這些錢分批取出來以後,錢由侯耀華的司機交到侯耀華處。這些錢還了侯耀文的部分欠款,且都打了收條,現在這些收條都在侯耀華處。
侯瓚稱,她從法院的調查取證中得知,牛成志取走其父名下多筆銀行巨款,郭曉小夫婦二人使用私家車輛和搬家公司,先後拉走了玫瑰園別墅的所有物品。對此,牛成志回應說:“我不是私下取款,也不可能背著他們取出來錢。取款是經過侯耀文家裡人同意,錢也用來處理其後事。”牛成志表示,他是幫忙取款,當時還有人主事,侯瓚也在場。對於具體的細節,他稱:“法庭上再說。”面對侯耀文有多少遺產的提問,牛成志說,“能有多少錢?誰有錢還去銀行貸款買房”。但此前曾有媒體透露,侯耀文的遺產應該有過千萬元之多。
侯瓚代理人陳旭律師表示,對於侯耀文的遺產,侯瓚的原話是“認了”,法院查明是多少就認多少。原告方的訴狀顯示,兩姐妹索要的財物包括人民幣124萬餘元、美金1萬餘元;法院清點確認的遺產物品以及侯耀文先生葬禮上收取的禮金約30萬元和侯耀文徒弟們為其購買墓地的贈款約30萬元。
現場被告侯躍華方請出證人陳暉。證人庭審現場出示了幾張照片,並向法官陳述自己曾幫助侯瓚從侯耀文別墅內搬走過幾包物品,並放置在侯瓚男友的車上,但他並不能確認是何物品。陳暉還稱,被告牛成志曾欲從侯耀文的卡上取走2萬現金未果,后又幾千幾千地取款,具體數額自己並不清楚。但原告侯瓚表示牛成志並未知會自己,自己也不知道此事,侯瓚妹妹的代理律師也表示不知此事。侯一方律師表示,牛成志未經家屬同意便擅自取款,已經構成犯罪。

參演作品

參演電影

參演電視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