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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MP

1997年發布的管理規範

cGMP指動態藥品生產管理規範,英文名 Current 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s的縮寫,也譯作現行藥品生產管理規範。它要求在產品生產和物流的全過程都必須驗證,cGMP是國際藥品生產管理標準。

發展歷史


無論是美國還是歐洲,生產現場的cGMP符合性檢查所遵循的是國際協調會議(ICH)所制定的原料葯統一cGMP規範,又稱ICH Q7A。該規範起源於1997年9月瑞士日內瓦原料葯國際協調會議(ICH for API)。
1998年3月,由美國FDA牽頭,起草了統一的“原料葯cGMP”即ICH Q7A。
1999年秋,歐盟和美國達成了原料葯的cGMP互認協議,雙方同意協議生效后,在原料葯的貿易過程中,相互承認對方的cGMP認證結果。對於原料葯企業來說,cGMP規範實際上就是ICH Q7A的具體內容。

核心


所謂動態藥品生產管理規範,就是強調現場管理(Current),cGMP的內容特別是在對現場工作部分的規範並沒有深奧的學問,但是一旦將cGMP規範落實到工作中,執行起來並不簡單。
cGMP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穩定的產品質量,藥品質量就是cGMP的核心,而實現這一目標的過程(或理解為現場)是最重要的。
舉個例子,歐洲某家藥廠要將一種市場發展潛力很好的原料葯打入美國市場,便向美國FDA提交認證產品。之前,在原料合成過程中反應罐兩個溫度表中的一個存在精度偏差,操作工人雖然經過處理和請示,但是沒有在生產的批記錄上詳細記錄。產品生產出來后,質量檢查人員在做色譜分析時只對已知雜質進行了檢查,沒有發現問題,就出具了質量合格的檢查報告。FDA官員在檢查時發現了溫度計精度不符合要求,但是在生產批記錄里沒有找到相應記錄,在核對質量檢查報告時發現沒有按規程要求的時間進行色譜分析。所有這些違反cGMP的行為都不能逃過審查人員的法眼,這個葯最終也沒能進入美國市場。FDA認定它沒有執行cGMP法則,會損害美國消費者健康。
如果按照cGMP的要求,出現精度偏差后應該安排作進一步的調查,包括對溫度偏離精度后可能出現的結果進行檢查,同時還應該對偏離工藝描述的地方加以記錄。藥品的所有檢查只是針對已知雜質和已知不良物質的檢查,對於未知的有害成分或無關成分是無法通過現有方法全面檢查出來的。
評價一種藥品的質量優劣,常常把藥物經過質量檢驗認定是否合格的標準,或者依據產品的效果、外觀為判斷依據。然而,在cGMP中,質量的概念是貫穿整個生產過程中的一種行為規範。一個質量完全合格的藥品未必是符合cGMP要求的,因為它的過程存在有出現偏差的可能,如果不是在一個對全過程有嚴格的規範要求的話,潛在的危險是不能被質量報告所發現的。這也就是為什麼cGMP執行起來沒有那麼簡單的原因了。

比較GMP


cGMP是美、歐、日等國執行的GMP規範,也被稱作“國際GMP規範”,cGMP規範並不等同於我國實行的GMP規範。
我國執行GMP規範是由WHO制定的適用於發展中國家的GMP規範,偏重對生產硬體比如生產設備的要求。
美國、歐洲和日本等國家執行的GMP(即CGMP),也叫動態藥品生產管理規範,它的重心在生產軟體方面,比如規範操作人員的動作和如何處理生產流程中的突發事件等。在國際上,GMP已成為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基本準則,是一套系統的、科學的管理制度。實施GMP,不僅僅通過最終產品的檢驗來證明達到質量要求,而是在藥品生產的全過程中實施科學的全面管理和嚴密的監控來獲得預期質量。實施GMP可以防止生產過程中藥品的污染、混葯和錯葯。GMP是藥品生產的一種全面質量管理制度,是保證藥品質量的製藥企業的基本制度。
(1)認證規範目錄比較。對藥品生產過程中的三要素——硬體系統、軟體系統和人員,美國cGMP要比中國GMP簡單,章節少。但對這三個要素的內在要求上差別卻很大,我國GMP對硬體要求多,美國cGMP對軟體和人員的要求多。這是因為,藥品的生產質量根本上來說取決於操作者的操作,因此,人員在美國GMP管理中的角色比廠房設備更為重要。
從中外GMP篇幅比較(中文字數)
分類 通則 無菌藥品 小計
WHO GMP 2.6 ~1萬 3.6萬
EU GMP ~2 ~1萬 ~3萬
FDA CGMP~2 ~7萬 ~9萬
中國GMP 0.76 0.15萬 ~1萬
(2)任職資格比較。在中國GMP里,對人員的任職資格(學歷水平)做了詳細規定,但是對任職人員的職責卻很少約束;而在美國cGMP里,對人員的資格(受培訓水平)規定簡潔明了,對人員的職責規定則嚴格細緻,這樣的責任制度很大程度上保證了藥品的生產質量。
(3)樣品的收集和檢驗的比較。中國GMP只規定必要的檢驗程序,美國的cGMP里,對所有的檢驗步驟和方法都規定得非常詳盡,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藥品在各個階段,特別是在原料葯階段的混淆和污染,從源頭上為提高藥品質量提供保障。
從根本上講,cGMP側重在生產軟體上進行高標準的要求。因此,與其說實施CGMP是提高生產管理水平,倒不如說是改變生產管理觀念更為準確。
我國現行的GMP要求還處於“初級階段”,還僅是從形式上要求。而中國企業要讓自己的產品打入國際市場,就必須從生產管理上與國際接軌,才能獲得市場的認可。

認證進展


截至2005年12月31日,我國原料葯企業通過美國FDA的 cGMP規範的產品達到了259項,涉及企業130多家。
加拿大自1975年寫入該國法規草案,是最早實行GMP的國家之一。

實施難點


我國葯企GMP改造是比較順利的。但在實施cGMP還面臨難題,主要體現在細節和過程的真實性兩個方面。
我國GMP規範是世界衛生組織針對發展中國家制定的,硬體方面,中國GMP與cGMP對硬體要求差距並不遠。但cGMP更強調的是過程的真實性,還有認證后的日常執行。
尤其需要製造商觀念的調整與適應。實施cGMP目的在於使那些問題藥品在進入市場之前被發現。這其中,消費者的健康不會受到損害是幸運的,但從藥品製造商的角度來看,這樣的結果是不幸的,因為產品在不符合cGMP規範下生產,使得製造商蒙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如此看來,執行cGMP是要付出代價的,中國製藥企業承受這個代價是需要一個過程,需要一段時間來轉變觀念。我國企業在技術改造、硬體提升上捨得投入人力、物力和資金,但是卻不忍心看到生產出的合格藥品由於過程不規範而被打入冷宮,這樣的損失是製造商一時無法接受的。其實是時候需要我們重新定義“合格”這個概念了,執行cGMP就是一個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