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人民藝術學院
廣東人民藝術學院
廣東人民藝術學院是於1969年到1978年間存在的一所高等院校,位於廣東省廣州市,是由廣州美術學院與廣州音樂專科學校、廣東舞蹈學校和星海音樂學院合徠並而成的綜合學院。
1978年廣東人民藝術學院撤銷,原廣州音樂專科學校部分復校複名為廣州音樂專科學校(今星海音樂學院),原廣東舞蹈學校部分改建為廣東舞蹈學校,原廣州美術學院部分復校改建為廣州美術學院。
1969年,廣州美術學院與廣州音樂專科學校、廣東舞蹈學校和星海音樂學院合併為廣東人民藝術學院。
1978年廣東人民藝術學院撤銷,廣東人民藝術學院(原廣州音樂專科學校部分復校複名為廣州音樂專科學校(今星海音樂學院),廣東人民藝術學院(原廣東舞蹈學校部分)改建為廣東舞蹈學校,廣東人民藝術學院(原廣州美術學院部分)復校改建為廣州美術學院。
星海音樂學院位於廣東省廣州市。
校史
1957年10月,創建廣州音樂學校。
1958年更名為廣州音樂專科學校。
1965年與廣東舞蹈學校合併為廣東藝術專科學校。
1969年與廣州美術學院合併為廣東人民藝術學院。
1978年與廣州美術學院分立,複名為廣州音樂專科學校。
1981年6月升格為廣州音樂學院。
1985年12月,為紀念廣東籍音樂家冼星海,更名為星海音樂學院。
校區
大學城校區(新校區):廣州市番禺區廣州大學城外環西路398號
沙河校區(老校區):廣州市天河區先烈東路
廣州美術學院是廣東省所屬的高等美術學府。現擁有昌崗東路和廣州大學城兩個校區,總面積約0.37平方千米,其中廣州老校區佔地約0.1平方千米,廣州大學城新校區佔地0.27平方千米。
發展史
1953年秋,華南文藝學院、中南文藝學院和廣西藝術學院的美術系、科合併后形成廣州美術學院的前身中南美術專科學校,原校址在湖北武昌。
1958年,中南美專遷至廣州。同年8月更名為廣州美術學院,開始招收本科生。
1969年,廣州美術學院與廣州音樂專科學校、廣東舞蹈學校合併為廣東人民藝術學院。
1978年2月恢復廣州美術學院原有建制,開始向全國招收研究生。
1982年具備碩士學位授予權,為全國首批取得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之一。
1986年開始招收繼續教育學生。
1987年開始招收外國及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留學生。
1998年,由各設計系、專業組成設計分院,於2004年更名為"設計學院"。
1999年成立美術專業大專、本科程度的自學考試輔導中心。
2002年成立繼續教育分院,於2004年更名為“繼續教育學院”。
2004年開始舉辦研究生課程進修班。
2004年,廣東省教育廳批准廣美成為中小學美術教師培訓基地。
校區
學院現有昌崗東路和廣州大學城兩個校區,總佔地面積378,556平方米,形成"一校兩區"的辦學格局。
昌崗東路校區:用於發展研究生教育,以及同等學力研究生班和繼續教育及附屬中等教育事業。
大學城校區:以本科教育為主。
廣東舞蹈學校 簡介
廣東舞蹈學校座落在珠江之畔、四季常青的千年古都——廣州市,地理位置得天獨厚。學校建於1959年,直屬廣東省文化廳,是“國家級重點中等專業學校”,廣東省首批國家級重點藝術學校,獲得“全國文化工作先進集體”、“廣東省基層文化先進集體”、廣東省直屬機關“文明單位”、廣東省教育廳“文明校園”等榮譽稱號。
學校徠始終不渝地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立足廣東,面向全國和海內外。全國招生及招收港澳台學生和外國留學生。近年來,提出了“育才為本,創業為先,團結為重,校風為鑒”的辦學思路,施行“生本”教育,強化職業道德、文化基礎、職業能力、身心健康教育,注重藝術專業技能訓練,努力造就具有創新精神和綜合實踐能力的新型舞蹈藝術人才。
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教師高中級職稱人數占職工總人數的72.2%,部分教師還具有雙師型資格,他們基礎紮實、專業理論水平較高、教學實踐能力強。學校還長期聘請一些國內外著名的舞蹈教育家為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