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寄舟
清河地區人民抗日武裝主要組織者
趙寄舟(1911~1969),又名趙繼周,山東省壽光市侯鎮趙家辛章人。
目錄
趙寄舟少年時代家境貧寒。
1934年考入濟南鄉村師範。
1935年因敢於以進步思想評論國事參加學生運動,被學校開除,且遭警方逮捕。經同學等極力要求獲釋后,遠走綏遠省加入了晉綏軍,曾參加過抗擊日軍侵略的百靈廟之戰。后因對軍閥部隊不滿而回家務農。
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他積極參加了八路軍魯東抗日游擊隊第八支隊。
193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八支隊東去與七支隊合併,黨組織命他在壽光另組建一支抗日武裝。1月參加蔡家欄子抗日武裝起義,任八路軍魯東抗日游擊隊第七支隊中隊長兼指導員。10月中共壽光縣委增設軍事部,他任軍事委員、軍事部長,並以邢家茅坨小學教員的身份為掩護,開展抗日宣傳、組建武裝的活動。
1939年建立壽光獨立營,他任營長;不久營擴編為團,他任團長。
1940年6月被選為壽光縣第一屆參議會副議長。同年,壽光獨立團改編為山東縱隊第三旅第九團,他繼任團長。
1944年清河軍區與渤海軍區合併,清東軍分區改為渤海第五軍分區,他任司令員。
1945年渤海第三、五軍分區合併為渤海軍區第三軍分區,他任第三軍分區司令員兼山東軍區警備第七旅旅長。濰北解放區開始土地改革后,趙寄舟的已經出嫁同胞姊妹兩家被鬥爭,其妹夫沈平之到部隊上找到趙寄舟,要求趙寄舟出面保護他們。
1947年7月5日夜趙寄舟聲稱去捉特務地下線,率領騎兵11人從壽光二區部隊駐地趕到了他姐姐(沈趙氏)和妹夫(沈平之)所在的村莊——濰北縣沈家營村(今屬於濰坊市寒亭區),開列名單指名捉人,捉到該村村干、婦救會長、民兵指導員及工作人員共十二人。趙寄舟派他的警衛員小任去找村支書曹美樞,曹美樞以為是敵特,就跑到民兵隊部意欲號召武裝自衛。小任趕至隊部,曹即拿起鐵鍬與小任格鬥,並將小任頭部砍傷。一騎兵隨後趕來,慌亂中開槍將曹美樞擊中,曹當即死亡。此事發生后,渤海區黨委即派出工作組調查處理此事。調查組認定趙寄舟是對其姐姐、妹夫被斗不滿,回去鎮壓群眾。8月9日召開公祭曹美樞大會,併當場將沈趙氏槍決鎮壓,其他數人被判處十年、七年、三年等徒刑。
1948年1月17日《渤海日報》用頭版整版篇幅刊出關於趙寄舟撤職查辦的通令及社論等。1月18日又在頭版刊載了1947年8月9日公祭村支書曹美樞的新聞、通訊、祭文。1月20日《渤海日報》頭版頭條用大號字全文刊出華東軍區關於渤海軍區政委景曉村撤職的命令。1月27日新華社華東總分社發出新聞通電稱:華東軍區為渤海三分區司令員趙寄舟,武裝鎮壓農民土地改革運動,槍殺農民領袖事件,頃特通令將其撤職查辦。渤海區黨委秉承華東軍區命令,及接受群眾意見,亦正式決定:一、撤銷趙寄舟之分區司令員職務,立即將其扣押。二、撤銷其渤海三地委委員職務,並開除黨籍。三、押交維(縣)北沈家營,交群眾處理。趙寄舟后曾任山東民政廳任移民局長。1969年在家鄉病逝。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山東省委經過認真複查,並經中央組織部同意,發出關於景曉村等申訴案件的複議報告([1984]9號文件),認定“渤海地區的土改不存在所謂富農路線的問題,也不存在‘堅持富農路線’的錯誤。”……康生給中央的電報說是“趙寄舟當場槍斃了支部書記。”複議報告認定是騎兵戰士“誤將”村支書打死。“從原材料看,景曉村同志對趙寄舟這一錯誤行動,事前完全不知道。結論說這是景曉村同志‘縱恿放任’,不符合事實。”景曉村等人獲得徹底平反,但趙寄舟沒有,畢竟他的下屬士兵打死了農會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