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森林公安局

全省森林公安機關的主管部門

山西省森林公安局是全省森林公安機關的主管部門,負責全省森林公安機關的管理、考核、指導、協調;負責受理全省範圍內的單位和個人對林業案件的舉報;負責全省森林公安機關查處的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刑事、治安和林業行政案件的督促、管理、協調和指導工作;負責對全省有重大影響的重、特大或其他需直接承辦的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的偵破查處工作;負責直屬林業系統的內部安全保衛和省直林區的治安工作。

歷史沿革


為有效保護山西省生態環境,組建森林公安后,全省毀林面積大幅度下降,迅速由組建前的年均毀林近萬畝下降為組建后的3000餘畝,並由毀林大省一躍成為保護森林資源的全國先進省份。20多年來,全省森林公安民警紮根林區、兢兢業業、無私奉獻,為保衛山西脆弱的生態環境作出了巨大貢獻。各類毀林案件破案率高達98%,並湧現出一大批全國、全省優秀民警和先進單位一;
為有效保護山西省生態環境,促進山西林業可持續發展,適應打擊各種毀林犯罪活動的需要,根據《森林法》有關規定,經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山西省林業公安處正式更名為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山西省森林公安機關始建於1979年,1986年根據公安部等七部委文件規定,經省政府批准,成立1處10科80所。組建山西省森林公安局。

工作職責


承辦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擬定森林防火政策、法規和管理規定;指導全省森林火災撲救,組織協調重、特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檢查、指導、協調各市、縣(市、區)和有關部門承擔的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森林火災檔案,發布森林火險預報和森林火災信息。組織指導森林防火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省森林防火專業隊伍建設。承辦省林業廳、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