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支出

政府支出

政府支出是指一國(或地區)為了完成其公共職能,對購買的所需商品和勞務進行的各種財政資金的支付活動,是政府必須向社會付出的成本。

各級政府的支出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政府購買,如政府花錢修建道路、設立法院、提供國防、開辦學校等。這部分計入GDP。另一部分不計入GDP,有轉移支付、公債利息等。

分類


政府支出按政府職能分類
按政府職能分類,實際上就是按費用類別分類。按照政府職能劃分,政府財政支出可分為經濟建設費、社會文教費、國防費、行政管理費和其他支出五大類。
政府支出按經濟性質分類
購買性支出,是指政府以購買者的身份在市場上採購所需的商品和勞務,用於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政府購買性支出,遵循市場經濟的基本準則,即實行等價交換。對市場運行而言,購買性支出,對消費和生產具有直接影響,可廣泛用於調節各項經濟活動。一定時期內政府購買性支出的規模與結構,對市場物價、有關產業發展有重要調控作用。一般而言,發展中國家社會生產力水平低,基礎設施落後,國民經濟面臨工業化的繁重任務,政府財政支出中購買性支出占較大比重;轉移性支出,是指預算資金單方面無償轉移支出,如社會保障支出、財政補貼等。轉移性支出,由於是價值單方面無償轉移支出,就不可能遵循等價交換的原則,而是為了實現政府特定的經濟社會政策目標。與購買性支出相比,轉移性支出的重點在於體現社會公平,而對市場經濟運行的影響則是間接的。在經濟發達國家,市場發育程度高,社會基礎設施比較完善,政府一般不直接參與經濟活動,財政分配政策重點傾向於體現社會公平,因而轉移性支出占較大比重。這種分類方法的優點是,以此可分析政府預算政策在公平與效率之間的權衡和選擇,以及政府對市場運行干預的廣度、深度。
政府支出按支出具體用途分類
按支出用途分類,是我國迄今為止的財政支出的主要分類方法,它的理論依據,是馬克思關於社社會產品價值構成理論。
政府支出按支出具體用途分類,在我國現行預算制度下,主要包括:
(1)基本建設支出。
(2)企業挖潛改造資金。
(3)科技三項費用。
(4)農業支出。
(5)林業支出。
(6)水利和氣象支出。
(7)工業交通等部門的事業費。
(8)教育事業費。
(9)科學事業費。
(10)衛生經費。
(11)撫恤和社會福利救濟費。
(12)社會保障補助支出。
(13)國防支出。
(14)行政管理費。
(15)外交外事支出。
(16)公檢法司支出。
(17)支援不發達地區支出。
(18)債務本息支出。
(19)其他支出。
政府支出按具體用途分類,是同國家預算科目的設置相一致的,這種分類可以全面地反映財政資金的安排和使用,有利於各級預算的編製和執行,可以更好地對各項支出進行管理和監督。
政府支出按其功能分類
政府支出按其功能分類,具體包括以下內容:(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外交支出。(3)國防支出。(4)公共安全支出。(5)教育支出。(6)、科學技術支出。(7)文體廣播支出。(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醫療衛生。(10)環境保護支出。(11)城鄉社區事務支出。(12)農林水事務支出。(13)交通運輸支出。(14)工業商業金融等事務支出。(15)其他政府支出。包括未劃分到以上功能中的財政支出。這種政府支出劃分方法,有利於體現政府各項支出在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所體現的功能、作用,可分析資源在不同領域的配置狀況。

其他分類


1、政府支出按部門劃分
政府支出按部門分類:預算支出可分為工業部門、農業部門、商務部門、交通運輸部門、科技部門、教育部門、文化部門、社會保障等部門支出。
將預算支出分為工業部門、農業部門、商務部門、交通運輸部門、科技部門、教育部門、文化部門、社會保障等部門支出,一方面,可以分析政府的部門政策導向,一般而言,政府對那些部門投入多,那些部門事業發展快;另一方面,將預算支出按部門分類,直接為編製部門預算服務。
2、政府支出按預算編製方法劃分
政府支出按預算編製方法,可分為經常性預算支出、資本性預算支出。經常性預算支出,是指滿足政府履行日常內外職能所需要的支出,這部分支出一般都是無償性支出;資本性預算支出,是指投入社會再生產領域,形成各類資產的支出,這些資產以後可為國家財政帶來利稅收入。將預算支出分為經常性預算支出、資本性預算支出,可分析政府履行基本公共管理職能與干預經濟運行之間的關係。
3、政府支出按預算管理體制劃分
政府支出按預算管理體制劃分,可分為中央預算支出、地方預算支出。中央預算支出,是指中央政府滿足全國性和跨區域性公共物品服務的支出,體現中央政府職能實現的程度;地方預算支出,是指地方各級政府滿足區域性公共物品服務支出。這種分類方法,可以分析各級政府履行其職能的具體情況,以及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