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市教育局

賀州市的政府部門

賀州市教育局是賀州市人民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工作部門,座落於賀州大道中段東面,總佔地面積為8000平方米,辦公總建築面積為3774平方米。直管賀州高中徠、賀州二高、市實驗中學和市幼兒園,設立二層機構有賀州市招生考試院、賀州市教育科學研究所、賀州市教學設備供應站、賀州市電化教育站、賀州市勤工儉學辦公室和賀州市教育發展中心。全市有幼兒園127所,小學765所,初中104所,普通高完中17所,中等職業學校19所,普通高校1所,特教學校4所,小學、初中、高中在校生分別為213554人、117779人、28321人,小學、初中的入學率分別為99.7%、98.2%,幼兒園在校人數38045人,中職在校生20368人;全市有公辦教師18685人。

人員編製


賀州市教育局內設辦公室、人事科、基礎教育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師範科、計財科和督導室等科室,機關行政編製為1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 數8名。2007年設立職教中心管委會,增加職教中心管委會行政編製4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制訂的各項教育法規、政策,檢查指導各縣(區、管理區)對上級各項方針、政策執行實施的情況;制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協調規劃、計劃的實施。
(二)綜合管理各縣(區、管理區)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及師範教育等工作;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進行督導評估,加強對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工作;指導開展素質教育工作。
(三)監督全市各縣(區、管理區)貫徹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執行情況;檢查各縣(區、管理區)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和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法規的落實情況;協調指導全市各類教育項目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財務管理、統計和審計工作;負責學生資助管理。
(四)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有關規定,管理市直學校和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工作,任免有關單位的領導幹部。
(五)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和教師中級職稱的評審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教師隊伍的建設。
(六)管理全市教師資格認定,統籌規劃和指導全市中小學教師和教育管理幹部的繼續教育及培訓工作。
(七)指導全市中小學教育教學、教研科研工作,抓好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及校外教育工作。
(八)徠歸口管理全市的學歷教育及其各種考試工作,指導並做好各類繼續教育、成人教育考試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主要領導


邱宗全(局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局財務科、三校一園建設規劃和職教中心籌建工作,聯繫賀州學院
韋積雄(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負責局黨務、人事、紀檢監察工作,局機關、二層機構、三校一園和市屬民辦教育機構黨建工作,機關工會、群眾來信來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婦女、兒童、青年、計劃生育、離退休老幹部工作等。分管局黨委辦、行政辦、人事科、監察室。
韓貴平(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負責基礎教育、教育督導、教育科研、中高考備考工作,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電化教育、教學儀器裝備、教育工會、貧困生資助、語言文字、中小學安全穩定工作等。分管基教科、督導室、教科所、電化教育站、教學設備供應站、危改辦、語委辦、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站、資助管理中心。
賴道華(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市職教中心管委會主任)
負責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教師教育、招生考試工作;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教育服務、中小學進校書刊管理工作,職教中心籌建和管理、中職學校安全穩定、支援基層教育和招商引資工作等。分管職教中心管委會、職成教育科、師範科、招生考試院、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勤工儉學辦公室、書刊辦、支教辦,協助管理市職教中心籌建辦。
何洪(局黨委委員、賀州高中校長)
負責賀州高中黨政全面工作和賀州市教育學會工作,協管高中教育發展規劃、高中教研、高考備考工作,聯繫賀州二高。

內設機構


賀州市教育局內設辦公室、人事科、基礎教育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師範科、計財科和督導室等科室,各科室工作職責如下:
一、計財科工作職責
局級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督辦工作,組織草擬局的工作計劃、總結和綜合性文稿,審核以局名義發出的文件,負責文秘、信息、保密、文書檔案、機關保衛及局機關行政事務工作。
二、人事科工作職責
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工作;考核局科(室)及下屬單位領導幹部;負責局本級和下屬單位人事調配、勞動工資管理、幹部工資年終統計、人才統計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全市中小學師資隊伍建設;協調、指導全市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工作;歸口管理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和支教工作。
三、師範科工作職責
綜合管理全市師範教育工作;負責對中等師範學校教師進修學校的教學研究和辦學條件評估;統籌規劃和指導全市中小學師資和教育管理幹部的培訓工作,擬定中小學教師學歷達標、繼續教育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教師、教育工作都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的各項工作。
四、行政辦公室工作職責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各類文件的上傳下達和管理工作,負責公務接待、對外聯絡,公務用車高度、維修及燃油使用審批,行政辦公會議及局級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督辦工作,組織草擬局的工作計劃、總結和綜合性文稿,審核以局名義發出的文件,負責文秘、信息、保密、文書檔案、機關保衛及局機關行政事務工作。
五、黨委辦公室工作職責
負責黨委決議、工作計劃、總結、報告等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黨委有關會議的準備、記錄、整理和信息上報工作;負責督促檢查黨委決定事項的落實和執行情況;做好黨委文件的辦理及歸檔工作;負責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計劃的擬定和組織實施;負責黨費管理工作;指導基層黨支部發展黨員換屆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工作職責
綜合管理統籌規劃全市的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負責制定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發展規劃和改革發展政策措施,負責各類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的管理和督導評估,負責職成教民辦學校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全市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工作,負責協助管理普通中專學校、技工學校。
七、基礎教育科工作職責
制定全市基礎教育發展規劃,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義務教育,制訂基礎教育評估標準;指導基礎教育的綜合改革和素質教育活動及信息技術教育的開展;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體育衛生工作、青少年科技工作和藝術教育工作;管理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組織高中會考工作;負責全市進校書刊管理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負責直屬中學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和評估驗收;負責語言文字站工作。
八、督導室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教育督導政策,負責制定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規劃及有關教育督導評估標準,組織協調全市教育督導工作,強化發和揮教育督導職能。負責對縣(區)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導,督查評估教育職能部門和學校的工作,總結交流教育督導經驗。
九、監察室工作職責
負責檢查督促全市教育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負責檢查督促、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和政務公開等工作;協助局紀委抓好全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負責接待、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本局黨政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職教中心管委會工作職責
負責編製職教中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職教中心公共資源的計劃、管理、擴建和配置;統一協調各中職學校的專業設置、招生計劃、就業指導等業務;負責職教中心公共後勤服務的管理與協調;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