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稅

固體廢物稅

固體廢物稅就是對固體廢物徵收的一種稅。該稅主要是根據廢棄物的實際體積和類型定額徵收。課稅對象包括飲料包裝物、廢紙和紙製品、舊輪胎等。

內容介紹


各國的固體廢物稅
在美國對固體廢物實行飲料容器押金法,即顧客在購買飲料時要預先交上一定的押金,到歸還空容器時再退還押金。實行這種辦法,可減少隨意亂扔廢飲料包裝物現象,達到保護自然環境和節約能源的目的。
1993年,比利時在《環境稅法》中對固體廢物的徵稅也作了類似的規定:環境稅適用於飲料容器、廢棄的照相機、工業使用的某些包裝品、殺蟲劑、紙以及電池等各類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