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件(qián jiàn),出自《齊民要術·槐柳楸梓梧柞》,意思是前已述及的人或事物。
1. 前已述及的人或事物。北魏
賈思勰 《齊民要術·槐柳楸梓梧柞》:“凡為傢具者,前件木皆所宜種。”《舊唐書·東夷傳·日本國》:“元和 元年 日本國 使判官 高階真士 上言:‘前件學生,藝業稍成,願歸本國,便請與臣同歸。’從之。”宋 蘇軾 《喬執中兩浙運副張安上提刑制》:“其謹視貪吏以無害我成法,可依前件。”
2. 邏輯學用語。與“後件”對稱。假言判斷中規定條件的判斷叫“前件”,以前件為條件的判斷叫“後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