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方式調結構
轉方式調結構
轉方徠式,就是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由粗放型增長到集約型增長,從低級經濟結構到高級、優化的經濟結構,從單純的經濟增長到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經濟發展的轉變。調結構,就是通過調整國民經濟各組成部分的地位和相互比例關係,使其更加合理化、高級化,適應並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基本定義:
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不僅包括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同時涉及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消費行為、文化、人與人的關係等各個方面。經濟結構的調整,不僅包括宏觀上社會總需求結構、所有制結構、分配結構、產業結構、區域經濟結構的調整等,也包括微觀上企業組織結構、產品結構的調整等。所以,轉方式調結構看起來是經濟領域的一場變革,實質上關係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
記者喬錚的個人解讀:
轉方式調結構五,六十年代極少有說的,當時土地分田到戶轉而成立農業生產合作組織,是一次全國性較大的轉方式調結構的大行動.
真正理解和提出是在八,九十年代,改革開放,特別是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黨中央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生產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才被關注.
轉方式和調結構是一個主題分解成兩個即關連又不可用一種解讀方法去理解的兩個詞.
轉方式
通常用作生產方式的轉變上,主要是適應與不適應,不適應的方式轉變成適應,過去適應的傳統生產方式,在生產進度加快的今天就會不適應,所以就需轉變.
調結構
結構就是一個骨架,主要是合理與不合理的問題,改革的中心之一是結構調整,隨著生產方式的轉變,不合理的結構就需調整.
徠轉方式調結構是企業內部對內部,內部對外部的整體戰略的轉變和變更,在農業,工業,服務業以至機關工作上面對新形勢都有轉方式調結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