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清

廣東省韶關市林業局原局長

張德清,男,曾任廣東省韶關市林業局局長。

人物履歷


2016年8月,任廣東省韶關市林業局局長。

任免信息


2017年3月8日,韶關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任命張德清為廣東省韶關市林業局局長。

立案審查


中共韶關市紀委對中共韶關市委原候補委員,市林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德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德清同志在任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公款報銷個人費用;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通過偽造人事檔案資料、學歷信息等手段,幫助他人獲取國家公職人員身份;違反生活紀律。
張德清同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韶關市委呈報中共廣東省紀委,中共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中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德清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由韶關市監察局報韶關市人民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主任科員;終止其中共韶關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