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研究所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成立於1981年5月,其前身為1953年成立的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后曾更名為河北省文物工作隊、河北省文物管理處。
現有編製61人,下設史前考古研究室、商周考古研究室、漢唐考古研究室、文物保護辦公室、研究資料室、科技信息部、辦公室和保衛科,共 8 個部室。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是河北省最大的文物考古研究機構,主要負責全省地下文物的保護、調查、發掘和研究工作。建國以來,河北省的文物考古工作取得了豐碩成果,發現了眾多的古文化遺址和墓葬,出土了豐富多彩的各類文物,其中有不少是聞名中外的重大考古發現。如陽原泥河灣盆地舊石器文化遺址群,磁山史前文化遺址,邢台葛庄商代文化遺址、藁城台西商代文化遺址、定州商代方國墓群、燕下都遺址、戰國中山靈故城遺址及中山王墓、趙文化遺址、秦行宮遺址、滿城漢墓、鄴城及北朝陵墓、宣化遼墓、元中都遺址以及邢、定、磁州、井陘窯遺址等,均是河北考古工作中的亮點。其中近年發掘的秦行宮遺址、定州北莊子商代墓群、宣化遼墓、泥河灣盆地舊石器遺址、張北元中都等先後被評為全國十大考古發現。在考古發掘取得重大收穫的同時,河北省的文物考古研究也碩果累累,至目前為止,共出版了《燕下都》、《墓》、《河北省考古文集》、《河北省出土文物選集》、《北方考古研究》、《安平東漢墓壁畫》、《包山楚簡文字編》、《睡虎秦簡文字編》、《歷代銅鏡紋飾》、《五代王處直墓》等考古專著20餘部,發表報告、論文千餘篇。其中二項專著獲河北省社科優秀成果獎。
內設機構為:史前考古研究室、商周考古研究室、漢唐考古研究室、文物保護辦公室、研究資料室、科技信息部、辦公室和保衛科,共 8 個部室。
各科室職責
一、史前考古研究室
負責新石器和舊石器時代的考古發掘及研究;關注國內外相關學術研究動態並進行相關學術研究;學術研究力爭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二、商周考古研究室
負責夏商周、春秋戰國時期的考古發掘及研究;關注國內外相關學術研究動態並進行相關學術研究。
三、漢唐考古研究室
負責漢唐(含秦)及以後各時期的考古發掘及研究;關注國內外相關學術研究動態並進行相關學術研究。
四、文物保護辦公室
密切關注、及時掌握省內外基建工程項目信息;負責配合基建考古工程的外聯、洽談、協議的起草、簽訂;負責催要建設單位欠款,檢查協議的履行情況;積極主動向建設部門宣傳文物法律、法規。
五、研究資料室
考古發掘出土文物的收集、入庫、登記上賬和日常管理維護;配合出國境及省內外文物展覽有關文物的提借;承辦國內外文化交流項目,接待國內外有關人士的參觀交流;為我所專業人員的學術研究提供服務;考古發掘資料的收集、存檔、編類、整理;有關資料的借閱;專業圖書的發放;為本所專業人員的學術研究提供服務;圖書資料的採購與管理;專業雜誌的發放;日常圖書雜誌、報刊的借閱;為本所職工的業務學習和學術研究提供服務;進行相關學術研究,力爭使本科室的學術研究水平更上一個新台階。
六、科技信息部
配合各業務科室的考古和所內科研等工作,做好文物的攝影、錄像、修復、保護和繪圖工作;搜集國內外文物保護方面的新科技信息、技術、方式、方法,並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用,加大我所考古和科研方面的科技含量;承擔文物修復、庫藏文物科技保護任務;負責大遺址保護規劃的諮詢和編製;及時承擔文物保護的科研任務並進行相關的學術研究。
七、辦公室
負責協調配合督辦,上傳下達;負責黨務、人事勞資、老幹部工作、文書、文秘、文印;負責財務工作;負責車輛、房地產、環境衛生、物資的管理及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文物信息網的管理操作並負責信息發布。
八、保衛科
貫徹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事故的“四防”工作方針,按照國家風險等級和公安主管部門的要求,制定本所各類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保衛方案;完善安防、技防設施,保證設施正常運行,負責安防、技防、消防系統使用和維護工作;負責落實文物安全、消防保衛工作的各項措施;加強與公安、綜合治理辦公室等部門聯繫,負責本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河北省文物研究所成立於1981年5月,李捷民、葉俊清、王克光、孔哲生、張志、鄭紹宗、謝飛、郭瑞海、曹凱曾先後擔任所長,現任所長韓立森,書記金嵐,副所長郭太原、段宏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