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氣象局

長沙市氣象局

負徠責長沙市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長沙市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對長沙市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主要工作


1、徠負責長沙市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收集、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2、負責長沙市行政區域內氣象監測網路工作的管理,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管理長沙市行政區域內公益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做出評估,為長沙市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
3、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方案,並在長沙市人民政府的領導和協調下,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負責長沙市行政區域內防雷設施的設計審核、施工監督、竣工驗收和定期檢測、雷電災害調查及事故鑒定等工作。
4、負責向長沙市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5、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6、統一領導和管理長沙市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劃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長沙市人民政府對所轄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會同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7、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長沙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主要職責


1、主管氣象預報、災害天氣的統一發布工作,核發天氣預報,災害性天氣播發、轉發許可證。
2、主管氣象基礎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的保護。
3、主管大氣環境影響評價項目使用氣象資料的審查和鑒定。
4、負責防雷安全管理,雷電災害調查和雷電事故鑒定工作,對國家規定需要防雷的設施、場所、建築等的防雷設計、安裝、施工、檢查實施監督管理和驗收。
5、對違反氣象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調查取證,並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做出行政處罰。
長沙市氣象局設有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縣氣象機構等三種機構。局機關設辦公室、業務發展科、政策法規科和人事政工科以及財務核算中心;直屬事業單位有長沙市氣象台、長沙市國家氣候觀測站及信息中心、影視中心、專業台;縣級氣象機構設有寧鄉縣氣象局、瀏陽市氣象局。

領導班子


戴科良 局長、黨組書記
匡方毅副局長
李仁鵬副局長
周建坤紀檢組長

局直單位


辦公室
人事教育處
業務發展處
法規與減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