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

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的行政職能包括:擬訂對外援助戰略方針、規劃、政策,統籌協調援外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推進援外方式改革,編製對外援助方案和計劃,確定對外援助項目並監督評估實施情況等。援外的具體執行工作仍由相關部門按分工承擔。

機構設置


為充分發揮對外援助作為大國外交的重要手段作用,加強對外援助的戰略謀划和統籌協調,推動援外工作統一管理,改革優化援外方式,更好服務國家外交總體布局和共建“一帶一路”等,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商務部對外援助工作有關職責、外交部對外援助協調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2018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

主要職責


擬訂對外援助戰略方針、規劃、政策,統籌協調援外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推進援外方式改革,編製對外援助方案和計劃,確定對外援助項目並監督評估實施情況等。援外的具體執行工作仍由相關部門按分工承擔。

內設機構


綜合司
政策和規劃司
地區一司
地區二司
監督評估司
國際合作司
機關黨委(人事司)
專題板塊

現任領導


署長:王曉濤
副署長:周柳軍、鄧波清、張茂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