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振球

杜振球

杜振球,男,漢族,1970年4月出生,廣東平遠人,中共黨員,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工學學士學位。1992年7月畢業於哈爾濱工業大學工業與民用建築專業,1992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廣東省梅州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9年6月,因嚴重違紀違法,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人物履歷


1989年9月至1992年8月,在哈爾濱工業大學建築工程系工民建專業學習,大學畢業,獲工學學士學位
1992年8月至1998年5月,在梅州市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局市政工程科、規劃報建科工作
1998年5月至1999年12月,任梅州市規劃城建局規劃科副科長
1999年12月至2005年6月,任梅州市規劃城建局市政工程科副科長
2005年6月至2007年6月,任梅州市城鄉規劃局市政工程科科長
2007年6月至2008年7月,任梅州市城鄉規劃局市政規劃科科長,2008年2月兼任梅州市城鄉規劃編製研究中心主任
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梅州市城鄉規劃局規劃設計科科長,兼任梅州市城鄉規劃編製研究中心主任
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梅州市城鄉規劃局建築規劃科科長,兼任梅州市城鄉規劃編製研究中心主任
2011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梅州市城鄉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9年1月任2019年6月,梅州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19年3月,據梅州市紀委監委消息:梅州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杜振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6月,日前,經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紀委監委對梅州市自然資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杜振球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杜振球喪失理想信念,背離黨的宗旨,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
杜振球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梅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杜振球開除黨籍處分;由梅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