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區國家稅務局
西安市碑林區國家稅務局
西安市碑林區國家稅務局坐落在碑林經濟開發區,成立於1994年9月,現有在職稅務幹部226人,其中,黨員159人,大專以上學歷222人,註冊稅務師6人。區局下設辦公室、人教科、監察室、機關黨辦、征管科、稅政科、收入核算科、辦稅服務廳等8個內設機構,信息中心、票證中心等2個事業單位,朱雀門分局和張家村稅務所、南院門稅務所、湘子廟街稅務所、長安路稅務所、太乙路稅務所、柏樹林稅務所、友誼路稅務所、文藝路稅務所、長樂坊稅務所、東關南街稅務所、高新稅務所等11個稅務所。
2006年,該局被陝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級精神文明單位”、2010年,該局被陝西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級精神文明標兵單位”,辦稅服務廳被共青團西安市委授予“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同時,該局還連續多年榮獲全市國稅系統績效管理暨“創佳評差”競賽活動最佳單位、信息化建設先進集體和碑林區行風政風評議“免檢單位”等榮譽稱號。
該局目前,該局共管轄納稅戶23831餘戶,其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4254戶,小規模納稅人13283戶,個體工商戶6294戶;稅收管理員136人,人均管戶176戶。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五)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單位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製、分配和下達本單位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單位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單位金稅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省局、市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