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交通稽查大隊

乳山市交通稽查大隊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決定。 (三)組織宣傳運政稽查的法律、法規、規章,經常開展法制教育。 (五)負責全市交通運政稽查的統計、匯總、上報;

機構簡介


乳山市交通稽查大隊是交通局主管全市公路檢查的職能機構,為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提供監督檢查保障,主要負責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與資質、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質、經營行為監督檢查和違法違章處罰。
1987年7月經乳山機構編製委員會(乳編字[1987]10號)批准成立乳山交通檢查站,1996年12月經乳山市編製委員會(乳編字[1996]73號)文批准改名為乳山市交通稽查大隊,1999年6月經乳山市編製委員會(乳編字[1999]25號)文批准升格為副科級事業單位

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決定。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全市各級公路、高速公路出入口實施運政稽查;
(二)根據上級部門對運政工作的要求,編製全市運政稽查工作計劃,加強對運政稽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做好交通運政稽查的情況調研,及時總結和積極推廣運政稽查先進經驗;
(三)組織宣傳運政稽查的法律、法規、規章,經常開展法制教育。參與有關的行政複議和應訴;
(四)負責全市的交通運政稽查,糾正相關的違章行為,開展綜合整治、專項整治和聯合稽查等活動,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和上級業務指導部門提出工作建議和意見;
(五)負責全市交通運政稽查的統計、匯總、上報;
(六)負責對有關人民來信、投訴舉報案件的調查、處理、整理歸檔工作;
(七)完成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