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

職業名稱

導遊主要分為中文導遊和外語導遊。其主要工作內容為引導遊客感受山水之美,解決旅途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並給予遊客食、宿、行等方面的幫助。

徠在中國,凡希望從事導遊業務活動的人都必須按規定參加導遊人員資格考試。考試合格者,由國務院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頒發導遊人員資格證書。目前,導遊通常掛靠在旅行社或集中到專門的導遊服務管理機構。 2015年雲南女導遊辱罵遊客事件再次將導遊這一職業推向了風口浪尖,有關記者了解到現在導遊存在四無”現象“:無底薪、無保障、無尊嚴、無身份。 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導遊管理辦法》,導遊執業不得出現擅自變更行程、誘騙或強迫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

2021年導遊職業資格考試將在2021年11月6日舉行。

分類


(一)按業務範圍劃分,導遊人員分為海外領隊、全程陪同導遊人員、地方陪同導遊人員和景點景區導遊人員
海外領隊是指經國家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的委派,全權代表該旅行社帶領旅遊團從事旅遊活動的工作人員。
全程陪同導遊人員(簡稱全陪)是指受組團旅行社委派,作為組團社的代表,在領隊和地方陪同導遊人員的配合下實施接待計劃,為旅遊團(者)提供全程陪同服務的工作人員。這裡的組團社或組團旅行社是指接受旅遊團(者)或海外旅行社預訂,制定和下達接待計劃,並可提供全程陪同導遊服務的旅行社。這裡的領隊是指受海外旅行社委派,全權代表該旅行社帶領旅遊團從事旅遊活動的工作人員。
地方陪同導遊人員(簡稱地陪)是指受接待旅行社委派,代表接待社實施接待計劃,為旅遊團(者)提供當地旅遊活動安排、講解、翻譯等服務的工作人員。這裡的接待社或接待旅行社是指接受組團社的委託,按照接待計劃委派地方陪同導遊人員負責組織安排旅遊團(者)在當地參觀遊覽等活動的旅行社。
景點景區導遊人員亦稱講解員,是指在旅遊景區景點,如博物館、自然保護區等為遊客進行導遊講解的工作人員。
(二)按職業性質劃分,導遊人員分為專職導遊人員和兼職導遊人員
專職導遊人員是指在一定時期內以導遊工作為其主要職業的導遊人員。目前,這類導遊人員一般為旅行社的正式職員,他們是當前我國導遊隊伍的主體。
兼職導遊人員亦稱業餘導遊人員,是指不以導遊工作為其主要職業,而利用業餘時間從事導遊工作的人員。目前這類人員分為兩種:一種是通過了國家導遊資格統一考試取得導遊證而從事兼職導遊工作的人員,另一種是具有特定語種語言能力受聘於旅行社,領取臨時導遊證而臨時從事導遊活動的人員。
(三)按導遊使用的語言劃分,導遊人員分為中文導遊人員和外語導遊人員
中文導遊人員是指能夠使用普通話、地方話或者少數民族語言,從事導遊業務的人員。目前,這類導遊人員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國內旅遊中的中國公民和入境旅遊中的港、澳、台同胞。
外語導遊人員是指能夠運用外語從事導遊業務的人員。目前,這類導遊人員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入境旅遊的外國遊客和出境旅遊的中國公民。
(四)按技術等級劃分,導遊人員分為初級導遊人員、中級導遊人員、高級導遊人員和特級導遊人員
初級導遊人員:獲導遊人員資格證書一年後,就技能、業績和資歷對其進行考核,合格者自動成為初級導遊人員。
中級導遊人員:獲初級導遊人員資格兩年以上,業績明顯,考核、考試合格者晉陞為中級導遊人員。他們是旅行社的業務骨幹。
高級導遊人員:取得中級導遊人員資格四年以上,業績突出、水平較高,在國內外同行和旅行商中有一定影響,考核、考試合格者晉陞為高級導遊人員。
特級導遊人員:取得高級導遊人員資格五年以上,業績優異,有突出貢獻,有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國內外同行和旅行商中有較大影響,經考核合格者晉陞為特級導遊人員。

基本職責


根據當前中國旅遊業的發展狀況和導遊服務對象,導遊人員的基本職責可概括為下述五點:
(一)根據旅行社與遊客簽訂的合同或約定,按照接待計劃安排和組織遊客參觀、遊覽;
(二)負責為遊客導遊、講解,介紹中國(地方)文化和旅遊資源;
(三)配合和督促有關單位安排遊客的交通、食宿等,保護遊客的人身和財物安全;
(四)耐心解答遊客的問詢,協助處理旅途中遇到的問題;
(五)反映遊客的意見和要求,協助安排遊客會見、會談活動。

職業道德


導遊
導遊
導遊人員職業道德是職業道德的表現形式。一般而言,導遊人員職業道德是 指在從事教育過程中的比較穩定的道德觀念,行為規範和道德品質和總和。簡而言之,就是指所有的導遊人員在導遊職業活動中應遵循的行為準則。
導遊人員職業道德,主要由導遊職業道德,導遊職業責任,導遊職業態度,導遊職業紀律,導遊職業技能,導遊職業良心,導遊職業榮譽八個因素構成,可以概括成以下幾句話:遵紀守法,敬業愛崗;優質服務,賓客至上;真誠公道,信譽第一;不卑不亢,一視同仁;團結協作,顧全大局;好學上進,提高業務。

素質要求


導遊人員良好素質的標準是: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導遊人員。其素質要求基本可以將其歸納為思想素質、道德素質、知識素質、技能素質、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等六個方面。

思想素質

愛國主義意識、服務意識

道德素質

健康的政治素質、良好的品德素質

知識素質

語言知識、史地文化知識、政策法規知識、心理學和美學知識、旅遊業務知識、交通知識、海關知識、貨幣保險知識、郵電通訊知識、社會知識、國際知識以及衛生、生活等旅行常識

技能素質

獨立工作能力、組織協調能力、公關能力、導遊講解能力、特殊問題的處理和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

心理素質

敏銳的觀察能力和感知能力、冷靜的思維能力和準確的判斷能力、較強的自控能力

塑造形象


途徑

1.注重“第一印象”(從儀錶儀容入手)
2.導遊人員的談吐:(1)語言要文明禮貌,表達對旅遊者的關心和尊重。(2)內容要有趣、辭彙生動,不失高雅脫俗。(3)語速快慢相宜,親切自然;音量適中、悅耳。

維護

1.導遊員要始終堅持主動熱情地對待每一位旅遊者。
導遊人員管理中心
導遊人員管理中心
2.善於與旅遊者溝通情感,與他們建立友情。
3.多向旅遊者提供微笑服務、細緻服務、使旅遊者對導遊員產生親切感。
4.要多干實事,少說空話,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5.做到處事不驚、果斷、利索,給旅遊者以安全感。
6.要善於彌補服務缺陷,一絲不苟地做好送行工作。

重要性

導遊
導遊
1、有助於增強旅遊者對導遊人員的 信任感。導遊人員要在旅遊者的心目確立有安全感、可信賴、有能力帶領旅遊者順利地開展旅遊活動的形象。
2徠、有助於縮短導遊人員與旅遊者間的心理距離。最大程度地滿足旅遊者的需求,是實現優質服務的重要途徑。

法律規定


辦法明確,導遊在執業過程中不得有安排旅遊者參觀或者參與涉及色情、賭博、毒品等違反我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項目或者活動;擅自變更旅遊行程或者拒絕履行旅遊合同;擅自安排購物活動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以隱瞞事實、提供虛假情況等方式,誘騙旅遊者違背自己的真實意願,參加購物活動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以毆打、棄置、限制活動自由、恐嚇、侮辱、咒罵等方式,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參加購物活動、另行付費等消費項目;獲取購物場所、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等相關經營者以回扣、傭金、人頭費或者獎勵費等名義給予的不正當利益等11項行為。
同時,辦法對導遊日常執業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規定導遊在執業過程中應當攜帶電子導遊證、佩戴導遊身份標識,並開啟導遊執業相關應用軟體。旅遊者有權要求導遊展示電子導遊證和導遊身份標識。

相關事項


職業要求

導遊一般要求為高中或高中以上學歷;性格要開朗,充滿活力,有一定的語言溝通能力和交流能力。

培養目標

培養適應現代旅遊企業發展要求,具有旅遊知識和技能的導遊員和講解員。在校學習導遊員資格證書考試相關課程和相關技能,可以考取導遊員資格證書。

主要課程

導遊
導遊
旅遊學概論、旅行社管理、旅遊地理學、中國旅遊客源國概況、導遊基礎知識、旅遊政策法規、公共關係、中外民俗、旅遊地理、導遊實務、前廳與客房管理,飯店管理,中國旅遊史,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高等數學,財務管理,初級會計學,旅遊英語,中國近現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哲學,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

就業方向

可在全國各大旅行社、旅遊企業、景區景點、國家軍事博物館工作等。

相關信息


記者:當前形勢下為什麼要進行導遊體制改革?本次改革的目標是什麼?
負責人:當前,全國持證導遊逾80萬人,但與旅行社簽訂勞動合同的導遊僅20多萬人,大部分社會導遊是事實上的“自由執業者”。普通話導遊約佔90%,其他小語種導遊緊缺;持證導遊中,女性導遊約佔78%,男女比例不平衡;導遊服務難以滿足消費者對個性化、專業化的旺盛需求。
從當前導遊體制的主要矛盾來看,導遊體制建設滯後於旅遊業快速發展的需要,導遊服務供給與不斷豐富的市場需求不相適應;導遊封閉式管理與開放型市場、綜合型產業不相適應;存在導遊服務結構性矛盾、導遊流通政策性壁壘、導遊保障系統不健全等問題。
就目標而言,推動導遊從行政化、非流動、封閉式管理向法治化、市場化管理轉變,構建“進出、監管、保障、獎懲”四位一體的管理體系,使導遊管理體制更加科學高效,導遊監管、評價、流動、激勵機制更加完善,營造消費者、導遊、市場共贏局面,使導遊成為旅遊市場秩序的堅定維護者,成為旅遊業創新、創業的活躍領域,成為人民群眾游得放心、舒心、開心的重要環節。
記者:此次導遊體制改革的重點任務有哪些?
負責人:此次導遊體制改革重點任務包括改革考試培訓註冊制度、改革導遊執業制度、健全執業保障體系、健全事中事後監管體制、建立健全導遊協會組織、創新導遊激勵機制等。
記者:剛才您提到了導遊保障是重點任務之一。此次改革對導遊的保障體系的構建會有哪些舉措?
負責人:導遊保障體系構建是一個系統工程,每個不同的保障領域會有針對性地具體措施。
例如,此次改革將健全導遊保險保障體系。開展導遊勞動權益保障督查,維護導遊的合法權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採取財政資金補貼一部分、社會捐助一部分、導遊繳納一部分等形式,幫助導遊解決社會保險、執業保險費用問題;鼓勵有實力、負責任的企業建立導遊誠信基金、導遊傷殘基金等。探索試點導遊自由執業責任保險制度,鼓勵自由執業導遊投保執業綜合保險。
關於導遊執業的人身安全保障,國家旅遊局與交通部共同推動落實聯合印發的《關於規範旅遊用車“導遊專座”的通知》,要求從2016年8月1日起,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營運客車不得在車廂內任何位置設置摺疊座椅,在用營運客車的摺疊座椅不得使用。加強與公安部門的協調,推動依法嚴厲處罰侮辱、毆打等嚴重侵害導遊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為,確保導遊安全執業。督促旅行社等用人單位為導遊安排乾淨、衛生、安全的陪同用房和餐飲;鼓勵地方和企業為導遊配備統一的,體現目的地形象、企業形象的工裝,使導遊體面執業。
關於導遊激勵方面,此次改革將從加強導遊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導遊等級評定製度、打造星級導遊服務品牌、樹立導遊正面典型等方面,改革導遊激勵機制,增強導遊職業歸屬感和榮譽感。
記者:您提到了對導遊協會組織的改革,這方面會有什麼動作?
負責人:導遊協會組織的改革,將推動建立體制合理、功能完備、管理有效、行為規範的導遊行業組織體系,發揮導遊行業組織聯繫政府、服務會員、促進行業自律的作用,構建導遊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
改革的內容包括:依法推進省市兩級的導遊行業組織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導遊行業組織自律作用,要求所有導遊必須加入導遊行業組織,切實把行業組織打造成“導遊之家”,支持導遊行業組織可持續發展,按照社會化、市場化改革方向,促進和引導行業協會自主運行、有序發展;加強對導遊行業組織的監督檢查,嚴厲查處違規開展導遊註冊工作以及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導遊行業組織。
記者: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工作啟動以來,引起了多方關注,業界在這段時間也有一些疑惑,有些問題具有代表性。例如,什麼樣的機構可以開展線上或者線下導遊自由執業業務?導遊開展自由執業的收益來自哪裡?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工作開展的情況如何進行評估?
負責人:關於第一個問題,涉及試點運營資質問題,要從線上和線下兩個角度去考量。
開展線上導遊自由執業業務要依法搭建有導遊服務網路預約平台、並在國家旅遊局備案從事導遊自由執業業務的企業法人,具備試點辦法規定的相應條件和能力要求。
開展線下導遊自由執業業務是在國家旅遊局確定的線下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區域內,經試點地區旅遊主管部門審核的旅遊諮詢中心、旅遊集散中心、A級景區遊客中心等線下旅遊機構。提供線下導遊自由執業的機構,由省級旅遊主管部門向國家旅遊局備案。
關於導遊開展自由執業的收益來源,主要來源於消費者支付的導遊服務費和自願支付的小費,試點機構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建立合理的獎懲機制,根據導遊開展自由執業的業務量和消費者的評價,給予在本平台開展自由執業的導遊額外補貼。
關於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工作開展情況的評估,國家旅遊局已經制定了《導遊自由執業試點工作評估方案》,啟動了第三方機構對試點情況的動態評估,以便總結提煉可複製可推廣的成果,提出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推廣的工作意見和建議。
記者:多年來,業界對於一些省市禁止外地導遊在本地區執業有著爭議之聲,這種做法是否會在改革中得以改變?
負責人:建立導遊執業的地區壁壘是部分省市錯誤的做法。此次改革將堅決取消導遊異地執業壁壘,清除各地違法設置的導遊異地執業障礙,真正把導遊選聘管理許可權放歸市場,通過市場調節和企業自主選擇,使導遊資源在不同地區、不同時間的合理分配,促進導遊流動更加開放化、導遊資源配置更加市場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