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權條件

行權條件

行權條件是指受益人行使其股權索取權的特定契約條件,即受益人在滿足何種條件或基於何種情形時可以行使其權利。

正文


行權條件
行權條件

概述


行權條件一般約定在授予受益人股票期權的契約中,主要是對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考核指標,如企業在資本市場的股價增幅、凈資產的增長、盈利能力的提高以及市場份額的擴展等。

確定


財務指標是激勵對象行權的主要參照標準,絕大多數高科技企業採用環比凈利潤指標和凈資產收益率指標,如金髮科技,其行權條件包括: 第一,激勵對象行權的前一年度,績效考核合格;
第二,本年度凈利潤年增長率較上年達到一定比例;
第三,激勵對象行權的前一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不低於一定百分比。
少數公司確定行權條件時採用財務指標和市場指標相結合的方法,如鵬博士的行權條件是在財務指標的基礎上強化市場指標,要求公司市值的增長率不低於上證綜指的增長率或公司市值的降低率不高於上證綜指的降低率。
股票期權約束機制是為更好的發揮激勵作用而服務,與科技人才主觀努力相關的約束條件涉及授權條件、考核標準、行權條件、行權價格等,禁售期和限售期是約束機制中較客觀的一部分。只有在授權條件、考核標準、行權條件和行權價格全面科學合理、具有實際可行性的前提下,股票期權激勵才有意義。

設置


設計行權條件要考慮以下因素:
第一是與激勵要求相匹配的行權條件。要達到激勵目的,行權條件不能過低,有激勵作用的行權條件應該是經理人經過全身心努力后才能實現,否則不僅背離激勵計劃初衷,也是對股東利益的侵害;
第二考慮公司中長期發展目標。行權條件不能脫離企業實際情況與發展目標,為實現長期激勵,行權條件必須與公司中長期發展目標相匹配,否則企業中長期目標就是令人懷疑的空中樓閣;
第三考慮行業發展、宏觀經濟環境等外部條件。要考慮行業發展情況與宏觀經濟環境,分清企業業績中哪些是經理人努力經營帶來的結果,哪些是宏觀環境或行業政策本身帶來的發展,某些壟斷行業產生的利潤更多源自於國家的政策,而非經理人努力。
因而真正激勵到位,行權條件要科學界定,比如在什麼環境下出現什麼增長結果等周全設計,這樣不僅讓經理人感到有所激勵,也讓股東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