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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明
阜新國泰大廈總經理
王景明同志,1994年至96年任阜新國泰大廈總經理,97年至99年任國泰大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2000年任董事長。在他擔任企業領導近七年的時間裡,始終把依法維權工作作為企業生存發展的頭等大事看待,採取了一系列新穎獨特的依法維權舉措,使國泰大廈經濟效益大增,而且在依法維權方面成為當地的一面旗幟。他本人也先後被評為市依法維權先進經理。
國泰大廈開業伊始,總經理王景明就以敏銳的目光看到在市場競爭激烈的條件下,國營商廈要創造企業最佳效益,必須把貫徹落實消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作為建廈之本。為此,他帶領員工實施了"一年一套維權新打法"的方略,1994年在抓全體員工普及《消法》的基礎上,開展了為顧客選購、反對推銷的"為顧客獻真誠"活動,要求員工要"站在消費者角度當營業員,站在買者角度賣好貨",並提出了國泰大廈"品種全、質量好、價格平、服務誠、可退換"等十大經營原則;1995年開展了"購貨無風險"活動,要求
國泰大廈總經理王景明
在國泰大廈醒目位置掛出條幅"如果滿意請告訴您的親朋友好友、如果不滿意請找總經理王景明"。當一些幹部員工對在假貨屢禁不止、商場效益不穩定的情況下,承諾"不滿意就退貨"存在顧慮、疑惑時,王景明態度堅定地表示要說到做到。在6年多時間裡,王景明親自受理投訴80多件次,不論情節如何,都做到件件兌現承諾。 7年來,國泰大廈為兌現承諾,退換貨8000多件次,賠償金額606萬元,企業直接損失7萬多元,這種七年如一日拒絕假貨、堅定兌現承諾的行動受到阜新地區廣大消費者一致稱讚。
大廈還建立了一些配套制度包括,層層簽定責任狀,與15個樓層經理簽依法維權合同;實行"打假獎勵"制度,動員所有員工查假、抓假,有功者獎;建立15個投訴站和1個質檢站及1個衛生監督站;實行三點對位制約機制;個人收入與經濟效益掛鉤,進假貨,有投訴,任職就要受影響,員工威信測評,滿意率低的調離領導崗位。
王景明在實踐中感到擴大消費者是商業企業發展壯大的經濟基礎,而擴大消費,離不開消費教育和引導。為此,他在抓商廈管理教育中,把消費教育納入國泰大廈建設總體規劃之中,對內部幹部職工和社會消費者開展多種形式消費教育。
對基礎性消費知識抓在職培訓,每年都對集團領導、部長、經理和全體員工分三個層次普遍培訓一次,主要學習《消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對普及性消費知識,抓群眾宣傳教育。採取消費知識有獎諮詢、服務技能演示、消費知識演講會、消費知識搶答賽等方法進行。
轉崗型商品銷售知識,搞“專家、能人”輔導。
對技術含量較高的商品消費知識,搞現場演示和展示。
消費者關注的重點商品、服務項目,樹典型,立標兵,進行消費示範教育。在內部營業員中培養樹立了"酒專家"王凱、"鐘錶博士"張躍新、"貂皮鑒定大師"孫啟良、"樂器在博士"蘇憲芳等六名等型人物,在普及消費知識、銷售商品中發揮了示範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