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閾限
生態閾限
生態系統雖然有一定的自我調節能力,但是只能在一定條件下,一定範圍內起作用,如果幹擾過大超出了生態系統本身的調節能力,就會導致生態平衡的破壞,這個臨界限度叫生態閾限。
生態閾限決定與環境的質量和生物的數量。在閾限內,生態系統能承受一定程度的外界壓力和衝擊,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我調節能力。超過閾限,自我調節不再起作用,系統也就難於回到原初的生態平衡狀態。生態閾限的大小決定於生態系統的成熟程度。生態系統越成熟,它的種類組成越多,營養結構越複雜,穩定性越大,對外界的壓力或衝擊的抵抗能力也越大,即閾值高;相反一個簡單的人工的生態系統,則閾值低。
人是生態系統中最活躍、最積極的因素,人類活動愈來愈強烈地影響著生態系統的相對平衡。人類用強大的技術力量,改變著生態系統的面貌,其目的是為了索取更多的資源,並且常常獲得勝利。可是在不合理的開發和利用下,“對於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報復了人類。每一次勝利,在第一步都確實取得了人類預期的結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卻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預料的影響,常常把第一個結果又取消了”。
當外界干擾遠遠超過了生態閾限,生態系統的自我調節能力已不能抵禦,從而不能恢復到原初狀態時,則稱為“生態失調”。
生態失調的基本標誌,可以從生態系統的結構和功能這兩方面的不同水平上表現出來,諸如一個或幾個組分缺損,生產者或消費者種群結構變化,能量流動受阻,食物鏈中斷等。
總之,人們經營管理生態系統,雖然不是原封不動地保持生態系統的自然狀態,但是也要嚴格地注意生態閾限,必須以閾值為標準,使具有再生能力的生物資源得到最好的恢復和發展。